“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暂未发现该同志存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近期,繁昌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组织部征求部分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来函后,经过联审严查,客观公正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坚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党纪处分“四必核”工作标准,对拟选拔干部廉洁情况层层“把脉”、集体“会诊”。
为筑牢选人用人监督防线,该区纪委监委建立由委组织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区委巡察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汇总后形成初步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最终由主要领导审定提出回复意见,通过层层把关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滤器”作用,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00余人次,从严从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其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支撑。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截至目前,共建立干部廉政档案1200余个。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重新使用实施办法,对处分影响期已满且表现优秀的干部,及时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既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明确提出暂缓意见2人,跟踪回访后提拔或重新使用干部3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我们必须严格把关,层层审核。”繁昌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