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有些消沉和沮丧,是组织的关怀和开导,让我能够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今后,我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入工作!”近日,繁昌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回访工作时,一名受到处分的干部由衷地说道。
近年来,繁昌区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协助区委制定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重新使用实施办法,将常态化回访教育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内容,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惩戒不是目的,救治才是关键。面对受处分人员,该区坚持分层分级,建立“一账四表”,实行动态更新、及时跟进督办,确保应访尽访、不漏一人。回访前,仔细查阅卷宗,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违纪事实和处分类型,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和谈话内容,实现“一人一档一策”,因人施策,精准发力。回访中,采取登门访谈、实地检查、集中座谈、面对面交谈等多种方式,通过访单位、访群众,全面了解履行帮扶教育主体责任、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掌握回访对象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作风状态、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讲政策、摆事实帮助回访对象打消顾虑,卸下思想包袱。2024年以来,该区已落实“暖心回访”27人、谈心谈话50余次。
一次处分并不等于终身否定。回访后,为避免“一访了之”,该区成立回访跟踪专班,明确“一对一”帮带人员,为每一位受处分干部制定专属的帮扶计划,确保干部在改正错误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同时强化回访结果运用,把回访教育情况作为重新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受处分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定,从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到思想认识的提升程度,都进行细致考察,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2024年以来,向相关单位提出6条工作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体系,4人在回访后被提拔或重新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保持‘惩’的力度,探索‘治’的途径,发挥‘救’的效能,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帮助‘跌倒’干部解‘心结’、卸‘包袱’,推动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