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2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繁昌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直机关工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实。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抓具体,办公室抓落实,机关全体人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整改期间共计整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9次。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区直机关工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宽松软现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区直机关工委边整改、边总结,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对照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在统筹协调全面整改任务的同时,重点抓好问题整改任务,严格对标对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学习深度不够”问题。一是坚决落实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到逢会必学,开展集中学习48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二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9次,开展研讨5次。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区直机关工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认真执行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理论学习,截至目前,组织集中学习9次,研讨内容涉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文化思想重要论述等。
2.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做表率”有差距
(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谋划不足”问题。一是制定工作要点;二是举办区直机关党组织第三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
(4)针对“党建检查内容陈旧”问题。一是制定2024年党建督查方案,开展专项督查;二是深入推进区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建设。
3.指导督促不力
(5)针对“工作督查不深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督查和机关效能督查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和督查机制;二是制定2024年党建督查方案,开展督查,形成党建督查(专项整治)报告并反馈整改。
(6)针对“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2024年党建督查方案,开展督查,形成党建督查(专项整治)报告和督查台账要求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二是通过工作提示提醒,把好党员入口关,关口前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三是2024年举办两期万名书记进党校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党支部标准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等内容。
4.机关效能建设压力传导不到位
(7)针对“对各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压的不实”问题。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举办2023年繁昌区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定区级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0个;组织参加市级政务服务优秀案例评选,荣获2个“十佳”、3个“优秀”案例;微视频大赛荣获三等奖1个、优秀奖2个;联合区数据资源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分局就医保、社保窗口服务开展“一把手”换位体验走流程工作;二是开展效能督查11次,印发通报七期,通报个性问题11个、11人次;三是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纳入督查内容写进2024年机关党建督查方案并长期坚持;7-8月份期间,开展了一轮机关效能专项督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
5.主体责任落得不实
(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领导班子职责,纳入制度汇编,形成制度化管理;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分别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9)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区直机关工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责任;二是区直工委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廉政谈话;三是班子总结和班子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点述职内容。
6.监督职责弱化
(10)针对“纪工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2024年主要职责任务清单,根据职责任务清单积极抓工作落实;二是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等纳入2024年机关党建督查(专项整治)内容,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办理案件严肃执纪;四是根据区纪委工作部署,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
7.工作作风不严实。
(11)针对“党费收缴把关不”问题。一是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完成党费追缴;二是将党费收缴管理纳入2024年党务干部培训班教学培训内容;三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落实2024年度党费核定相关工作,并完成党费核定表收集、审核并报送区委组织部;从2024年一季度起,对各党组织收缴党费严格把关,要求所属基层党组织提供银行对账凭证进行审核把关。
(12)针对“模范机关创建考评浮在表面”问题。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分类型、综合型模范机关考核评价方案;对综合型模范机关采取深度访谈、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综合研判评定综合型“模范机关”候选单位排序。
(13)针对“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制定区直机关党建督查工作方案;二是完成督查和问题反馈,形成党建督查(专项整治)报告和督查台账。
(14)针对“党建指导‘一刀切’”问题。一是完成2024年分类型“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正在开展综合型“模范机关”考评相关工作;做好融合大文章,指导区直机关将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与提质增效相结合,深化机关党建“一支部一品牌”“政务服务创新优秀案例”“优秀主题党日”等典型案例,做到精准高效,提升机关党建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是经常性开展党建互学互鉴活动,联合相关区直单位党支部开展党史、党纪学习教育联学互研座谈会;组织42家基层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赶学比超、互学互鉴”活动。
8.财务管理工作不细致
(1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成废旧资产报废工作,出售残值上交财政非税账户;二是学习繁昌区财政局财经制度文件汇编;三是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6)针对“工会会费缴纳不及时”问题。一是集体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完成工会会费追缴工作;三是对2021—2024年工会会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将2024年度工会会费提前交纳账户。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宽松软现象
9.党委领导作用不突出
(17)针对“党工委会议研究内容单一”问题。一是截至目前,召开党工委会议5次,对涉及全局性区直机关党建议题一律列入党工委会议议题,进行研究;二是修订完善区直工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形成制度汇编。
(18)针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截至目前,召开党工委会议5次,对涉及全局性区直机关党建议题一律列入党工委会议议题,进行研究;二是修订完善区直工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形成制度汇编,建立完善制度13项。
(19)针对“书记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严格落实议题逐一研究、逐一发表意见、末位表态,最终形成决议,要求办公室认真整理形成规范记录;二是修订完成机关管理制度,做到相关会议有专人分工负责,从会议方案,参会人员,到会议记录进行全程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0.机关党建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20)针对“自身‘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组织开展共享党课3次;三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查找问题和不足,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1)针对“主题党日活动”问题。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月度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做好结合文章,持续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中秋节前夕开展区直机关工委与邮政、社工部和新光社区走访慰问老年助餐点和养老服务机构。
(21)针对“党员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2024年度全区“万名书记进党校”暨区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分两期举办,明确要求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课程。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1.推动整改落实效果不够明显
(22)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质量不高”问题。一是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行长效化常态化管理,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13项,形成制度汇编;三是开展2024年党建督查,完成督查和问题反馈,形成党建督查(专项整治)报告和督查台账;四是按照“月月有督查、季度全覆盖、问题必通报”的工作要求,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并印发通报,通报反面典型个性问题;五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3-7872533;通信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1525室;电子邮箱:fcqzgw@126.con。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