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日至9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11月28日,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党支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区卫健委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所支部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所党支部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自收到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支部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将整改措施分解到各科室并定期总结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每项任务都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党支部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6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落实好制度执行力和监督评估机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问题。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开展集中交流研讨3次。三是加强审核上报的各类材料。四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一是2023年共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场指导3次,对基层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2024年完成了一季度现场指导和培训工作计划。二是全年对全区的民营医院开展了监督检查共5次,覆盖率超100%。
3.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日常宣传培训、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全区医疗机构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和规范指导,2023年对全区的民营医院、口腔诊所等非公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二是对医疗机构开展了各项业务专项检查行动。三是2023年11月配合区卫健委开展了“非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行动”。四是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全面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以来组织职工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11次。支部书记开展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向度”为主题的党课1次。二是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完成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主体责任清单、请示报告等规章制度。四是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五是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职工开展监督、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提出工作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截至日前在各方效能检查中,我单位均未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现象的通报。
6.针对“三公”经费公开不严谨问题。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财务经办人员认真核对“三公”经费公示数据,并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规范公开。二是2022年和2023年度已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与决算公开表做到及时和规范公开。
7.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落实一车一卡制度。2022年7月按照区统一要求,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用户服务平台》进行公车统一使用管理,更加规范落实车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提高了驾驶员的规范意识,按照车辆维修报批程序严格执行。
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调整了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并召开固定资产管理专题会议,开展关于固定资产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二是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对我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对已到报废年限、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进行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9.针对“往来款账目核算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财务经办人员重新学习区财政印发的《文件制度汇编》、卫健委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财务工作制度及规范》。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经办人员参加培训会议。二是已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将往来款的其他应付款的个人往来明细科目进行细化分类,具体到各科目。
10.针对“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一是2022年6月财务经办人员主动与财务部门进行对接,已按照区财政部门要求统一上缴财政垫付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二是2024年1月成立了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财务监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财务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进行自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11.针对“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一是2024年2月制定了《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开展了招投标领域自查行动,对近三年招标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审核各项招标材料,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联系第三方代理机构补充完善相关工程项目招标材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明确会议内容,确保学习和研究并重,针对一些具体的研究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二是2024年元月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党建工作,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
13.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2023以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7次,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组织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了我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积极做好年轻党员的发展工作,支部正在对一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职工进行培养考察。
14.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于2024年3月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综合能力考试。2024年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二是加强公卫专业人员招聘,同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改革,待机构合并后做适当调整。三是根据《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政务购买服务项目程序。
三、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坚定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抓好整改,用整改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标尺。
二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整改,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健全监督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尺度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三是持续推动成果运用。把整改同深化卫生健康改革结合起来,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卫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7875123;通讯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红花山路99号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中共繁昌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