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繁昌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城管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区城管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6次,专题汇报2次,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区城管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未能做到学思贯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七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单位规章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制定完善制度1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城管局党组书记有效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审定整改工作方案,带头全面检视问题,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带头督办重点整改任务,带头研究破解疑难问题,在统筹协调全面整改的同时,重点抓好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未能做到学思贯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6项整改任务。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1.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未能做到学思贯通”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开展专题研讨,提升学习成效;二是邀请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繁昌区城区绿地景观评估和实施建议规划》,为我区园林绿化长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履行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全过程参与我区口袋公园、青梅大道、城北公园、峨山体育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2.针对“统筹协调不到位”问题。一是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按照《芜湖市市政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和《繁昌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设施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高效完成部分小区地块周边环境景观工程卫生保洁及电费支付、区城北公园项目电表、水表过户等移交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移交机制;二是对已接收的项目进行内部责任明确,确保接收后项目养护效果不降;三是对后期应移交接收项目,建立台账,在工程质保到期前主动介入,提前对接,确保后期移交顺利,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3.针对“部分绿化工程建设监管不力”问题。一是按照清单严格核查项目现状,并举一反三,对6个不达标项目予以审计,并追缴相关费用;二是建立健全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并严格执行,完善原材料进场监管程序,严格把控苗木质量,堵塞漏洞。巡察整改以来,共完成材料验收3次、隐蔽工程验收2次,日常现场巡查7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针对“绿化维护水平低”问题。一是对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部分绿化养护项目已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对部分工程审计扣除一年养护费用;二是加强绿化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定《中心工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对工程前期管理,建设过程、变更签证、工程验收、结算审计、日常巡查、工程移交等各环节提出了具体的内容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三是按照“聚小成大,招大招强”的思路,将城区绿化养护由原来的三个标段打包统一实施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园林绿化养护单位,严格落实市政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标准,同时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考核,提升绿化维护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 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定期召开专题党风廉政会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专题党风廉政会议6次;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参加分管二级机构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6. 针对“招标采购乱象频发”问题。一是专题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政策和规定,提高政策能力水平。重点学习《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繁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三点一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用理论指导工作;二是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对园林绿化市政管理中心2017年以来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招标等重大事项均向局党组汇报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目前已通过局党组研究5个招标方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针对“随意变更工程量”问题。一是开展举一反三,对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全面摸排,核实变更金额;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涉及变更工程3个,并按程序完善变更手续;二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执行《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繁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工程量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8.针对“验收环节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对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全面摸排核实,对发现存在问题的10个项目在审计时予以扣除相应资金,同时全面排查所有项目,对发现存在问题的2个项目相关资金予以追缴;二是印发《关于成立繁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考核验收工作组的通知》,从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进一步规范项目的考核监督和验收工作,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已规范组织开展验收4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9.针对“绿化养护监管缺位”问题。一是对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核实,并举一反三,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存在重复养护的绿化项目进行核算,涉及重复养护费用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局综合考核验收工作组、园林绿化市政管理中心和第三方考核单位实行三级考核,共考核14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0.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所有在建工程款支付进度实行台账管理,目前台账已更新至第五版。定期调度,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启动提报结算程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做到应付尽付。目前向前期已完工项目施工单位发出催办通知单7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对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全面摸排,举一反三,针对反馈的绿化工程项目及时支付进度款和尾款,对重复计价、未按实际工程量审计结算的项目已核实具体内容,并核减相应费用。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通过中心主任办公会进行调度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1.针对“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园林绿化市政管理中心召开“一改两为五做到”专题学习研讨,增强为民为企服务意识,踏实工作作风,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对金峨路树池铺鹅卵石,形成景观效果;二是按照《关于成立繁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考核验收工作组的通知》文件规定,从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人员库中随机抽调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规范项目的考核验收,提高验收质量。目前已按照规范组织开展验收4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将园林绿化专题学习纳入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份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成立繁昌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考核验收工作组的通知》,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目前已由区城管局按照规范组织开展验收4次;对工程项目进行材料验收3次、隐蔽工程验收2次,日常现场巡查7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份;三是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及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局党组成员兼任党建指导员,加强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
1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决策规则,自2023年12月以来,提交局党组会议研定重大事项57个;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会议决策程序和会议记录,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
14.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学习了相关纪律、规定;二是优化领导干部配备结构,合理配置领导干部的岗位,配好关键岗位人员,减少岗位廉政风险。巡察整改以来,调整局分管领导1人、中心班子1人,对中层干部开展谈话21次;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5.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欠账较多”问题。一是制定《中心工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强落实,局党组成立督察组对工作作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做到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二是抓实推进后续整改。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不仅立足治标“当下改”,更将着眼治本“长久立”,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科学规范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任务,认真跟踪问效,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坚决做到常抓常管,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三是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漏洞。以巡察整改为引领,不断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7917025;邮政信箱:芜湖市繁昌区繁昌区城市管理局(渡江大道与富鑫路交叉口金繁大厦2楼);电子邮箱:fccsglj@126.com。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