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3-10-25 10:19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4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工作动员会。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汤立峰就做好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区财政局党委、区总工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传达了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坚守政治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重点,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认真落实政治巡察“三个延伸”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提升巡察质效。汤立峰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同题同答,以强烈政治担当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有效开展。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一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和巡察要求上来,全面做好区委巡察部署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要积极配合,全体人员各司其职,优质高效地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有效开展。三要落实整改,以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对标对表、改进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0月24日至12月24日,对区总工会党组、区财政局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在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办公场所设立意见信箱,开设电子邮箱:19142460501@163.com,值班电话:19142460501;信访接待:巡察组驻地办公室(区财政局会议室,区总工会);邮政信箱地址:区政务文化中心905室。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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