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直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3-10-28 10:16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10月27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区投资促进中心和区直工委工作动员会。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桂林海作动员讲话,区投资促进中心和区直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性发言。

会议传达了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坚守政治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重点,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认真落实政治巡察“三个延伸”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提升巡察质效。桂林海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坚持共同答题,严明纪律作风,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并就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做了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要完全配合巡察组所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做好配合工作;三要做到统筹兼顾,将巡察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对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区直工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在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直工委办公场所设立意见信箱,开设电子邮箱:fcxc18955356202@163.com,值班电话:18955356202;信访接待:巡察组驻地办公室(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直工委会议室);邮政信箱地址:区政务文化中心923室。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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