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至9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新港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5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新港镇党委及各村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对标对表,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新港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成立新港镇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镇党委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台账,逐条逐项商定整改措施和推动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10项、25条具体整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制定问题清单,挂图作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经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审核后,每周对照清单逐条销号,确保整改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针对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镇党委稳步推进,全镇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1次、党委专题会议4次、整改专题汇报会1次,形成了集中整改的强劲势头。切实以真抓真改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以巡察整改为动力,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持续聚焦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为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打牢坚实基础。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短板
一是结合2022年第一轮防返贫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明确专人负责防返贫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存。确定了全镇监测对象户镇村帮扶联系人,对照监测对象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增加收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二是截至2022年底,克山村、克里村协助联合执法,通过非现场执法卡点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约谈相关企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长期开展。三是认真梳理规范整理扫黑除恶基础资料,组织村干部以会代训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的政策内容1次。
2.党建工作不扎实不深入。
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责任意识。镇组织办联合镇纪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落实开展督查,督促各村社区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相关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镇村干部赴芜湖市党风廉政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锤炼村干部党性,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述职,同时作为镇对村考核重要指标;三是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业务学习,要求各村严格规范执行制度,相关党组织对“四议两公开”执行到位作出检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不足。
一是各村(社区)党组织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镇宣传办向各村(社区)发放学习提示单,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了明确村(社区)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二是修改完善《新港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中共新港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总结雷同情况,镇党委对相关党组织班子进行提醒谈话,持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小型工程建设乱象频发。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芜湖市发改【2020】(400号)《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村居干部的业务水平,对相关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执行制度。二是对相关村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作出说明,相关工程已重新测量无误完成签收。项目建设存在违规现象已补齐相关手续和制度;物业保洁人员工资属镇政府补贴,不应记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应记入补助收入项,此笔业务为相关村承接了政府在相关安置房的各项管理费,已情况说明。三是镇规划分局对小型建设项目资料进行梳理督查,督促村居做好资料存档。
5.财务制度执行有差距。
一是组织村居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印发新港镇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村居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报销程序。二是认真核实相关费用支出,并作出情况说明。对相关村邮电通讯费、水电费、食堂支出未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和相关村保洁费为合作社经营收入等2个问题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关情况说明;三是规范村级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相关村通过核实这两项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的工程款,并让相关经办人及时调整账务。
6.惠民政策落实不规范。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新港镇城乡低保2022年度下半年复核工作》文件,并按复核文件要求开展复核,农村低保逐一入户复核,完善低保入户复核材料,做好低保档案工作,加强村两委惠民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村两委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镇纪委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粮食奖补资金审核把关,每年对低保工作进行2次复核。三是经核实,系涉农补贴工作人员提供涉农发放清册资料不完善,未发现涉农补贴多领取现象。制定了《新港镇农业奖励补贴发放工作制度》,规范了新港镇涉农奖励补贴发放工作流程。对2019年至2021年涉农奖励补贴发放清册进行清查,切实做到应补尽补,杜绝虚假冒领现象。及时调整了涉农补贴工作人员,对原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7.保障性住房管理审核不严。
一是2022年12月14日组织相关培训学习,核实了相关户收入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两户的家庭情况未发现问题,另外在2022年保障性住房年审中相关户经社区、镇、区三级审核后通过,无需清退;相关3户租房合同。对时任保障性住房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已明确镇、社区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二是区住房保障中心已核实六户相关情况,并完善审批手续,组织人员参加全区保障房申报工作开展集中专业知识培训,明确镇、社区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工作,制定镇级廉租房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组织生活制度意识淡漠。
一是镇组织办联合镇纪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落实开展督查,对督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检讨。各村居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发生。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到市党风廉政基地、合肥渡江战役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切实村干部增强责任意识。
9.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一是镇组织办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对2017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进行排查梳理,并要求相关支部按要求完善资料。会上要求各党组织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开展发展党员的联审工作,对各村发展党员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压实责任,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务工作者为直接责任人,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对于材料缺失和不规范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0.农村集体经济成效不明显。
一是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事宜;二是探索成立镇级联合社,积极探索村企联创共建的新思路、新形式和新举措,制定《关于新港镇开展村企共建多元“造血',集体经济提档加速活动的实施方案》,让合作共建有政策保障。鼓励有实力的各类企业与各村(社区)合作联建,培育发展“企业+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的更多模式,以“村企共建”为基点,有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企业盈利、群众致富,实现合作“双赢”的目标。三是组织开展村干部乡村振兴培训班,赴浙江桐庐扩宽视野,学习先进,坚持“一村一策”发展路径,探索“一村一品”党建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