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驻区市场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过“廉节”。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区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的任务分工方案》和区委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清单》《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责任清单》等规定,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时刻绷紧廉洁弦、守好廉洁关、筑牢防腐线。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通过会议、微信、QQ等多种方式,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阜阳市少数党员干部违反党校培训管理规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繁昌区纪委关于一起作风方面典型问题的通报》《繁昌区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有关典型案例的通报,并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切实使各综合监督单位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聚焦“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力度。端午期间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就节假日值班、公车管理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经检查,各单位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公务车辆按要求停放,其中市场局2辆车辆在检查时在维修厂维修,未发现各综合监督单位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