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崔晓木带领督导组莅临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整改中期督导检查,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全程参加。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等方式,仔细对照市委书记点人点事交办事项和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核实和检查重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点评,对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和总体整改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督导组要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从严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全面审核、统筹把关,确保整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要强化情况请示报告,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争取巡察整改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要强化成果综合运用,不能就巡察整改抓整改,要结合单位主责主业,聚焦问题源头治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督导组强调,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区委巡察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能,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谢表示,将逐一对照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