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正式反馈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1)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认真研判。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反馈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聚焦反馈问题,着力落实整改。2022年2月10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反馈存在问题的根源逐一进行梳理和剖析,研究制定《中共繁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制度机制方面不完善的原因,通过举一反三,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手从根源上解决根本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对照组织实施;二是结合工作开展“一改两为怎么干”专题研讨;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到区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烈士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主题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学习制度,按规定整理会议记录;二是制定学习教育督查制度,并对照组织实施;三是因2019年我局刚刚组建,人员没有及时到位,故2019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30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议只有3人参加,会议记录人没有在参加人员栏签字,目前已补正。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二是组建由地方金融、公安、市场监管、人行参加的处非联合执法队伍;三是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四是开展新发非法集资行政、刑事案件摸排;五是开展非法集资暨养老诈骗线索摸排;六是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4)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是积极协调和督促域内各金融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5)针对“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制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应急预案;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均已写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6)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文件精神;二是按规定履行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宣传三级审查报备手续。
4.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所欠缺。
(7)针对“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意识不强,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经济运行分析材料;二是推介发布8批次81条融资需求信息;三是开展2021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经营业绩考评工作;四是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经营业绩考评办法;五是今年已发放12家(次)企业新增贷款2.64亿元的财政贴息255.6万元;六是海螺环保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爱瑞特已于2021年12月27日获省证监局辅导备案,兑现上述两家企业上市奖补资金1600万元。
(8)针对“政策宣传创新不强,未发挥网络平台宣传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对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人数由原先的90人提升至现在的185人。
(9)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我区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情况的调研报告”。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不够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
(1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一年两次的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计划;二是1月份已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
(11)针对“‘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蚁蠹》;二是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开展党风廉政谈话。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2)针对“报销票据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相关报销凭证、文件;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
(13)针对“财务审批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相关报销单据签字、审批手续;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
7.金融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缺乏刚性。
(14)针对“执法检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在2022年3月开展的地方金融机构现场检查中,已规范检查行为和程序。
(15)针对“未实行检查闭环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在2022年3月开展的地方金融机构现场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闭环“清单制”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宽松软
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6)针对“研究党建工作偏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事宜,决定将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事项安排,并决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二是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和党风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公开管理,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党务公开栏、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公布。
(17)针对“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遵守;二是在2022年1月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成员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18)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遵守;二是在2022年1月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成员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撰写谈话记录。
9.“三会一课”形式化。
(19)针对“部分会议记录缺签到,讨论事项仅简单记录标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党员活动日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2022年每月召开的党员大会都能做到现场签到、详实记录会议内容。
10.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
(20)针对“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对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认真审核把关。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工作落实,巩固整改成效
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抓整改重点,持续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和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不回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责任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基本任务,统筹推进金融稳定、发展、创新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多举并措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为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共繁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