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残联党组关于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24 15:36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8日至9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正式反馈区残联党组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挂职理事任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中共繁昌区残联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报区委巡察办审查后印发实施。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区残联的具体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逐项分析问题的由来和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具体措施、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及相关科室。同时,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联络员,及时传达区委巡察办通知精神,并按时报送巡察整改材料。

3、加强调度,保证进度。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区残联党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年终工作,先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专题推进会4次。通过加强工作调度,全面了解整改进程,及时分析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的新措施,强调整改工作的纪律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巡察整改方案逐项销号落实。

4、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反思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谋划,力求举一反三、见事见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不佳”问题。

一是完善《中共区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制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

二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学习力度,安排专人梳理涉残讲话精神,汇编学习材料分发至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并利用党组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次。

三是制定了《繁昌区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政治理论学习行为。

(2)针对“学习形式单一、深学细研不够”问题。

一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党史学习教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四个专题采取视听教学+交流研讨的方式开展学习。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2名残疾人参加芜湖市第六届读书达人演讲比赛,围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的主题,进行演讲比赛;“两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双联系村和相关镇村困难残疾人、孤寡老人、退役军人;赴太湖县帮扶救助城西乡幸福村和汤泉乡金鹰村困难群众。

2.关于“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不力,党组领导地位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班子战斗力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向区委组织部专文请示,要求增配补充一名党组成员;调整完善党组成员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职责。

二是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加强谈心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磨合。

三是谋划残联工作创新,创新开展了新媒体网络直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党建领航、阳光助残”特色品牌创建方案。按照智慧繁昌工作方案,将打造“智慧残联”服务平台。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调整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理事长议事规则,完善了相关决策议事制度,做到党组会与行政会界限明确、议事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组会议和理事长会议议题办公室收集后,分别报党组成员酝酿审定,主要负责人充分听取意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专题强调部署残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021年底,经残联党组会议研究,购置保密设备,2022年1月均已配备到位。制定了区残联意识形态管理制度,推进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范化。

4.关于“改革推进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问题。

一是制定《区残联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制度。

二是经与民政局对接联系,协会注册需要注册资金、场地等相关要求,而告知专门协会负责人之后,因资金等因素的限制,四个协会均表示没有条件注册,暂未注册,下一步将积极争取注册。

(2)针对“部分工作落实形式大于内容”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2018年前完成30%以上的设置任务,至2020年实现全覆盖。村(居)需具备专业康复人才与资金双重条件,但满足相关条件的占少数,2022年将对六镇一经开区残疾人之家启动实质运行,并在各乡镇、经开区选取条件较好的村居作为示范,条件成熟逐步推广。

(3)针对“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拟定《繁昌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繁昌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将按程序报残工委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是每年计划于6月、12月各召开一次残工委会议,适时报告残疾人工作情况,协调推动残疾人事业联动开展、融合发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党建领航,阳光助残”品牌创建方案,积极申报服务型机关创建,以党建引领促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完善了区残联廉政风险点。

二是结合残联部门实际,调整修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三是通过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对2018年相关时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费用报销不合规、款项支付不规范、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审核程序,维修费须以票据结算。

二是规范款项支付程序,款项须以发票及对公账户结算。

三是对不合规打车费用予以清退。加强财务制度的落实、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票据的审核,杜绝不合规发票报销入账。

(2)针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关于托养中心权属问题,由于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用地,当初建设就没有“两证一书”手续等原因,在未办理相关证件前,我会出示告知函于托养中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处置该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托养中心也回复确认。

7.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严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培训组织管理不力”问题。

一是2022年及以后开展的残疾人培训,根据“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内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数据上报,对“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未统计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培训。

二是加强培训组织管理。从2022年及以后开展的残疾人职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各镇(经开区)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区残联下发的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协助培训机构做好签到等工作,要求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会场和用餐纪律。区残联负责组织培训,协助培训机构做好签到、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是开展培训后的绩效评价工作。从2022年度开始,区残联将根据市残联相关培训内容及要求,制定相应的残疾人培训绩效评价细则,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针对“虚增虚报培训人数”问题。

一是从2022年度开始,各镇、经开区上报培训对象必须为“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中就业年龄段的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培训人数以实际参加培训残疾人数为年度培训完成人数进行审核上报,不再以市级分配任务数必须完成作为培训明确要求。

二是坚决克服县(区)残联工作存在不实的问题,镇级上报参训人员名单时务必核对电话号码正确与否,培训结束,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对所有参训人员的电话号码进行随访,对电话号码错误或有变更的及时调整。

三是加大对培训机构监管。在采购合同上明确培训结束发放结业证书,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发放结业证书。区残联将积极协助培训机构做好结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3)针对“项目验收走马观花”问题。

一是从2022年起,对所有申报对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不能提供文件要求的或提供的材料系伪造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是从2022年起,所有的个人创业项目和阳光大棚项目全部入户核查审核。

三是针对创业扶持补助项目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其他干部职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8.关于“惠残政策落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上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制定详细的芜湖市繁昌区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政策介绍及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发放惠残助残(民生工程)手册,同时通过短信将惠残政策发送至全区残疾人,开展“主播带你看民生”宣传活动,提高残疾群众的知晓率。

(2)针对“政策执行效果跟踪问效不足”问题。

2022年起,区残联将对所有涉及资金发放的惠残助残政策全部实行绩效评价。对市级分配任务的惠残助残政策(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培训等),根据市发方案相关要求,及时制定绩效评价细则。

(3)针对“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核不严实”问题。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为完善困难残疾人申请材料,制定困难精神药费补助申报程序,并在审批表上新增复核人。

(4)针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不严谨”问题。

针对2020年计划实施的14户改造项目,实际完成改造户数共20户。根据上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原则上一个项目需在2年内全部完工。目前材料已全部收集,下一步将完善资料入档工作。

(5)针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资料不规范”问题。

一是梳理检查残儿康复材料,及时纠正逻辑性错误,今后将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材料的审核与把关。

二是完善残儿康复材料,今后将认真完善安置转送表。

9.关于“制度建设缺乏刚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按照辅具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设立专门台账,保存相关凭据和工作记录。

二是严格按照“繁昌县残联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执行临时救助政策。对老上访户等做好解释工作,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不再给予临时救助。

(2)针对“内部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印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材料给所有干部职工,加强内部管理。

二是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所有加盖公章的材料进行登记签字。

三是对托养服务中心不实“公建民营协议”加盖公章的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是专文报请区车改办收缴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统一安排、规范使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研究党建工作偏少”问题。

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了《区残联党组、党支部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二是修订调整了《繁昌区残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决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三是在2021年12月党员大会上对2022年党建工作作出安排。

(2)针对“党建品牌创建未突出党建引领”问题。

修订完善了“党建领航,阳光助残”党建品牌创建方案,明确“树立一个理念,坚持两个带头,做好三个服务,实施四个工程”的创建目标内容,突出了党建引领业务的品牌特色,丰富了党建活动形式,破除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3)针对“支部会议有形无实”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党支部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是持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规程。

三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确保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

(4)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制度的通知》(组组字〔2021〕80号)文件精神。

二是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将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分别召开。

三是2022年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完善会议纪实资料。

(5)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利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是针对残联党支部实际情况,已向区直工委提交延期换届请示,规范换届程序,在请示换届时间内完成此工作。

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注意党内推优的相关程序。

四是针对支部换届工作报告内容抄袭的问题已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批评教育相关人员。

1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培养考察不够严格”问题。

经请示区直机关工委,全面审查了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对具体情况作出书面意见。

(2)针对“推荐(优)入党积极分子存在不规范”问题。

重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规范推荐程序和会议记录。目前已启动重新培养程序,将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执行。

(3)针对“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问题。

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建议重新培养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已启动重新培养程序,将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执行。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教育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选用制度学习不够”问题。

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繁昌区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提高了领导班子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全面了解把握。

(2)针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松散”问题。

重新梳理明确了《繁昌区残联机关干部职工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厘清工作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

(3)针对“干事创业缺乏激情”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

二是将《繁昌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执行对象扩大到所有人员,树立正确导向,纠正不良风气,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7874835;邮政信箱:芜湖市繁昌区陵园路2号;邮编:241200;电子信箱whfccl@163.com。


中共繁昌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2年5月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