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目前,我区平台累计访问量68万余次,公开信息5000余条,共受理群众在线投诉42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群众评价满意率94%。” 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经验交流座谈会上说道,“下一步,将继续高位推进平台建设推广工作,靠前监督、及时跟进事项办理,快速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2021年7月,繁昌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地区以来,精心组织实施,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高基层监督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强化组织领导,高起点谋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第一时间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繁昌区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模式、业务模式以及监督单位、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等要求,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协作配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各监督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由区纪委监委负责统筹协调,镇级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平台试点责任体系,建立覆盖区、镇、村三级基层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网络。坚持系统思维,把平台建设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对接整合,力求取得监督叠加效应。强化通报调度,针对平台推广应用过程中区域性不平衡等问题,由区纪委监委通过定期通报、点对点调度等方式,努力提升群众参与率。
聚焦规范运行,高标准布局平台建设。强化清单管理,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等领域事项,厘清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解释、监督单位、责任单位及适用范围,按照“一个监督服务事项、一张运行流程图、一套政策依据”要求,建立5大类38项监督服务事项清单,今年,根据省、市部署,继续优化监督事项,新增两项内容,切实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强化培训督导,召开平台上线运行暨推广应用培训会议,对平台的群众端、工作人员端、管理端的主要功能和运行步骤予以详细解读说明。印发试点工作提示单,加强沟通交流,开展一线调研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对照监督事项清单,督促镇村及有关单位定期公开公示小微权力运行详细信息,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平台还将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结合,确定6个镇1开发区96个村(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110个单位作为40项监督服务事项的责任单位,区、镇15个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监督单位全程跟进监督。
加强宣传推广,高质量提升监督质效。以群众好用、管用、实用为目标采取线上线下并进、传统现代结合,丰富宣传载体,以“户户都有二维码、人人皆知一点通”为目标,引导和发动群众对公开公示清单进行监督。线上推介。在繁昌纪检监察网站、繁昌发布及各类便民服务类微信公众号上嵌入群众端入口,利用电视台专访栏目、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介绍平台功能、发布典型案例,扩大平台影响,方便群众使用,让群众监督渠道更畅通、参与监督更便利。线下推广。统一印制宣传折页等材料,在区镇村办事服务大厅窗口粘贴平台二维码图片,在行政事业单位入口摆放展架,在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条幅海报,利用各单位大厅显示屏滚动介绍平台服务事项。镇村干部通过走村入户、进企入店等形式发放宣传折页等开展线下宣传。截至目前,拍摄制作宣传短视频3个,发放门型展架210个、二维码粘贴画2800张、宣传折页7万余份。
深化平台应用,高效率解决民生问题。把平台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对群众投诉事项及时受理、转办、办理、审核、答复,实行开放式受理、闭环化办理、全流程督办。目前,平台受理的群众投诉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反馈。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分析发现,群众对村级交通道路建设和村级环境整治问题投诉较多,分别占投诉事项的21.4%、19%,在办理投诉事项的同时,梳理共性问题反馈至区交通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其将群众合理诉求纳入全区美丽公路实施方案和全域美丽乡村三年提升行动进行落实,既回应了群众的诉求,又为有关部门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加强基层治理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