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组公字〔2021〕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适用对象是区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指标
公务员平时考核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纪委监委综合考核目标任务,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重大风险时的表现,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
四、平时考核的程序步骤
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按照确定目标、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等四个步骤进行。
(一)确定目标
根据职责职能和工作任务设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对不易量化的考核内容,通过列出评价要点、制定正负清单、实行加减分等方式,做到具体化、可评价、可检验。考核指标应保持一定的开放度,为新增加的工作或临时任务纳入考核预留空间。
1.共性指标。共性指标主要体现在德、勤、廉三方面,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
2.个性指标。个性指标主要体现在能、绩两方面,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
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三定方案”职责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公务员个人,填写《职位职责与年度目标任务表》(附件1),职位职责任务、时间、要求明确,具有量化指标。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单位部门工作任务有调整和变化,应及时对相关人员的职位职责进行调整和明确,并纳入此后的平时考核。《职位职责与年度目标任务表》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部备案。
(二)个人小结。公务员每季度对完成职能工作和上级交办工作情况进行纪实小结,每季度末月(3、6、9、12月)底前,公务员本人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报主管领导(附件2)。
(三)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根据阶段性目标和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其他共性指标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各主管领导提出主管部门“好”等次公务员人数不超过主管部门参与平时考核人数的40%,考核建议等次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组织部汇总,报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附件3)。
(四)结果反馈。有关领导可采取书面、个别谈话、会议点评等形式,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五、等次认定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
“好”等次名额应当向执纪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或者推诿扯皮、敷衍搪塞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六、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情况。
七、有关事宜
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派出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平时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听取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和专项工作牵头单位的意见。公务员援派或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对其进行平时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和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反馈后5日内,向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反映,由其进行复核并做出答复。
八、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纪委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认真落实考核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考核举措,实施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在推进平时考核过程中如遇到矛盾和问题,及时报告考核领导小组。
2.严格规范开展。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
行)》要求,做好调查研究,摸清干部队伍情况和工作基础,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平时考核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注重及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性抓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各项要求落实。
3.注重提质增效。注重增强平时考核的区分度、精准度、
识别度,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激励引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更好担当作为。积极利用现有办公网络,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构建公务员考核信息平台,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纳入其中,一体设计、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