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12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下属二级机构水产站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区水产技术中心、区渔政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务求整改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细化为15个问题,已完成15个,完成率100%。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此,1月18日我局专门召开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水产站党支部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组织召开局党委巡察整改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并专题到区委巡察办请示汇报3次。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局党委围绕巡察组提出的“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规范水产站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产站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台账,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强化成果运用,做到举一反三,按照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制度 6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实”问题。
一是水产技术中心开展集中学习,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二是加大对巡察工作的教育宣传,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巡视巡察工作纪律意识;三是严格遵守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学习制度,明确专人规范做好学习记录。
2.针对执行长江禁捕退捕部署不力问题。
我区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夯实“七个到位”关键举措,实现“六无四清”目标。2020年,退捕渔船53艘,渔民53户209人,完成率100%。拆解销毁涉渔三无船舶226艘,收缴销毁网具4.5万公斤。落实各级财政禁捕退捕资金1413.09万元,其中县级资金719.74万元。全面完成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任务。
(1)针对渔政执法方面硬件不足问题。
已建成繁昌区渔政信息中心和繁无汽渡光电设备监控点3个,对全区江段全天候、全时段、全范围、无死角监控。已购置执法艇1艘,执法专用车2辆,无人机1架。渔政执法船已完成招标手续,正在建造中。
(2)针对行政执法手段偏软问题。
组建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渔政执法大队牌子,增招8名执法人员,共有13人从事渔政执法工作。2020年11月在长江查处非法捕捞案件一起,没收地笼4道,罚款5000元。2020年12月查处电捕鱼案件一起,没收电瓶1只,罚款2000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主要负责同志直管分管财务并审批财务发票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繁昌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区水产技术中心制定了《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水产技术中心副主任分管财务,审批发票。
(2)针对报销附件材料不完整问题。
制定《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严格执行。
(3)针对少数财务支付不合规问题。
严格执行《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杜绝类似财务不规范情况发生。局领导对水产技术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水产中心负责人对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讨论决策,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制定了《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水产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5.针对服务群众意识淡漠问题。
区水产技术中心技术人员深入全区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实地听取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意识,及时了解渔业养殖户技术需求,精准服务,用心服务。渔技人员与水产养殖户建立跟踪技术服务联系制度,主动服务。
6.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吃喝招待现象问题。
一是进一步核实招待费招待情况,全部完善相关手续,规范纠正财务报账不规范行为。水产技术中心提供了上级来人相关说明、文件和介绍信。二是严格规范吃喝招待审批流程和经费列支科目。
(2)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变相补贴问题。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等相关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清情况,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退缴到区纪委廉政账户。
(3)针对存在违规取酬现象问题。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区水产技术中心职能。已将原水产站渔药门市部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按规定移交区金昌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渔药门市部负责人和区水产技术中心分别就2014年以来该门市部经营情况作了书面说明。农业农村局领导对原水产站负责人和渔药门市部负责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针对轻党建重业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批准设立了“中共芜湖市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支部委员会”。按照《中共繁昌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规则》,对“三会一课”安排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水产技术中心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并且记录规范。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芜组通〔2019〕33号)精神,灵活运用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利用学习强国、爱党建等APP加强党建等知识学习。
8.针对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1)针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够深刻问题。
一是精心组织召开水产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全程参加,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点评,对水产中心上一年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存在不足,水产中心班子成员认真组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有深度、相互批评有辣味。
(2)针对班子成员未在组织生活会上对个人重大事项作报告问题。
水产技术中心支部按照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水产技术中心负责同志将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区农业农村局(原区农委)党委反馈的意见中涉及区水产站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个人整改说明。并将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产站巡察“回头看”整 改 情况作个人整改说明。
9.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存在“慵懒散”现象问题。
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有关工作规则制度办法的通知》(繁农〔2019〕15号)精神。制定印发《繁昌区水产技术中心严明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严格执行。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以上是我局巡察整改主要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7911752,通讯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279号繁昌区农业农村局;邮编:241200。
中共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