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厘清社区干部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有控制、有规范、有依据,荻港镇南桥社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使社区用权不能任性、不敢越界。
厘清职权,织密“小微权力”笼子。一是社区通过入户走访,广泛听取居民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干部在行使职权和为民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服务不到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听取亟需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用权、加强制度约束的意见建议,收集汇总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工作人员权力事项。二是自上而下审核梳理清权确权。对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组织及其成员的职责职权进行全面厘清,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为社区和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
制定流程,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社区按照党务、民政、计生等“小微权力”清单,逐一编制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和开展监督。每张流程图都做到“六个明确”(即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公开公示以及责任追究等),让群众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清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程序,使“小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创新载体,发挥“小微权力”实效。社区通过居民群众“说事”、社区干部“理事”、联席会议“议事”、共建单位“办事”、居民代表“评事”的“五步环节”工作流程建立为居民群众服务的“输入-输出-反馈”机制。对于居民群众反馈的事项,当场能办结的立即办结,当场办结不了的通过社区干部“理事”,上报社区党总支或居委会进行商议和办结回复,如有需要辖区共建单位配合的,与单位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议事”,并协调事项认领为群众“办事”。如若群众不满意,返回“议事”环节继续商讨、办理,整个办事流程循环进行,直至群众满意为止。
建立机制,强化“小微权力”监督。依据《繁昌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对“小微权力”运行不公开、不按照清单行使权力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对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行使权力的行为实施惩戒。并建立群众监督、社区纪检小组监督、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监督体系,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可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中“应公开而未公开、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
“小微权力”的实施,倒逼社区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促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赵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