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区委人防办专项巡察组对区人防办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月13日,区委人防办专项巡察组就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客观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住建局(人防办)党委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围绕3个方面26个问题,坚持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制定整改措施36条,修定规章制度8条,挽回经济损失6.4296万元。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保障,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人防办)党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党委委员、人防办专职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下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防综合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各成员根据各自具体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住建局(人防办)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认真分析,既看问题、更挖根源,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县委人防办专项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8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浅表化’”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及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时没有走心入脑,浮于表面,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泛泛而读’,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繁昌县住建局(人防办)学习制度,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定期检查督促。今年以来组织各类理论政策学习18次,认真精读细学走心入脑。专职副主任在人防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作自我检查发言。
2.关于 “人防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工作统筹谋划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住建局(人防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两规合一”等全局性工作5次,全面加强人防工作统筹谋划。
(2)针对“专业知识学习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住建局(人防办)组织相关人防专业知识学习6次,先后在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 开创人民防空事业新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
3.关于“人防战略意识缺乏”问题
(1)针对“公共人防工程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繁昌区市民公园地下人防工程及人防基本指挥所项目已于2020年5月18日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该项目可研已通过评审并列入繁昌区2020年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目前设计方案已完成,并着手启动项目建设。
(2)针对“人防工程布局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积极推进“两规合一”,在规划层面上有效推进解决人防工程布局不合理问题,《繁昌县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2018-2030年)》已经2020年5月15日县规委会批准。
(3)针对“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相关材料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8月,我办对中分村人防疏散基地教育场馆和人防宣传教育场馆进行挂牌;9月11日开展“9.18”警报试鸣协调会,发放宣传资料和通告200余份;10月向全县中学及专科学校发放人防书刊1200本。
4.关于“人防工程报建管控乏力”问题
(1)针对“2014年前,人防工程报建与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脱节,大量项目未履行人防工程报建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区人防办制定了相关许可证发放前的人防工程建设手续查验规定,杜绝未履行人防报建行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流程的通知》,严格人防申报制度。梳理2014年以前未履行人防工程报建手续的项目16个,正在逐个整改。
5.关于“人防工程审批不严”问题
(1)针对“未应批尽批”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重新修订人防审批审核程序,明确岗位职责,避免未应批尽批现象再次发生。问题反馈中审批不严的项目已于2018年6月整改结束,补建5516.37平方米。
(2)针对“应建未建,易地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加强人防法律法规学习,涉及人防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内容同步纳入机关学习、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重点学习建设项目易地建设标准和内容,严把审批关。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1)针对“规划编制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充分利用《繁昌县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11-2030)》编制成果,积极对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两规合一”,目前《繁昌县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2018-2030年)》已编制完成并于2020年5月15日获区规委会批准。
(2)针对“形式主义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在住建工作中重点增加人防领域的工作内容,全面总结当年工作情况,积极谋划下一年工作计划。
(3)针对“工作效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已明确人防审批流程,明确责任人,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基本存款账户脱离财政统一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已对接区财政局,人防易地建设费专户已开设。人防经费已严格专款专用,按照实际情况列支。
(2)针对“人防经费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办经费列支已与住建局分开。2020年9月,我办组织机关财务人员、人防工作人员、办公室人员学习《繁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3)针对“财务报销票据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已按照办公用茶实际领用情况完善相关财务报销手续。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
(1)针对“公车维修未定点”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3-2015年区人防办公务车辆赴外地维修的情况符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4.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1)针对“违规批准缓交”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规定》,坚决按照规定要求,不得“减免缓”,不得违规决策,认真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
(2)针对“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请示省人防办对“暂不征收”含义进行明确,省人防办明确“暂不征收”政策含义,即在规定期间内不予征收,后期无须补缴,如国家或省出台关于补缴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3)针对“违规少收”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流程的通知》,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区人防办议事程序,繁昌区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按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人防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2.关于“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同时住建局(人防办)党委加大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督查指导力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7次,党小组会议24次。
3.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监管不严”问题
(1)针对“批建少建”问题
整改情况:所涉项目已进行补建,并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设计指标查验相关程序,严把环节,避免发生少建现象。
(2)针对“擅自改变建设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对所涉项目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方罚款1万元,给予当事人罚款0.5万元。并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质监总站核定的标准,追缴人掩部与物资库的造价差额,作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至财政专户。
(3)针对“人防车位以租代售”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7月,我办对城区已建和在建人防工程开展安全和执法检查,全面整治开发商采取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销售人防车位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4.关于“自建人防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监管不到位,虚增工程量”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并完善手续,今后我办将严格审核验收,必要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做好工程量核实工作。
(2)针对“验收不规范,验收资料仅有印章无人员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已对所涉工程验收报告中的验收单和工程竣工验收总结进行核查并完善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严肃认真的巡察整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办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机关作风。住建局(人防办)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防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住建局(人防办)党委将围绕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下属二级机构管理等重点工作,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巩固整改成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是适时整改“回头看”,固化整改成效。住建局(人防办)党委将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检查已整改到位事项有无“反弹”“回潮”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把“回头看”作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常规性动作和重要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7915006;通讯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三楼329室;邮编:241200。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住建局(人防办)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