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繁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2日)
黄 伟
现在,我代表中共繁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我县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在刚才第一次会议上,县委书记张祖武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了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督责问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
认真贯彻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意见”“三个清单”“四个办法”,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程纪实网络平台,集清单发布、工作纪实和常态化考核于一体,实现“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持续传导压力。对58个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5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先后约谈5名党组织“一把手”,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全年共查办各类责任追究案件6件,对3个党组织和10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处分3人。
围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专题讨论,通报杨敬农违纪违法案件,分批分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教育馆和“三学院两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协助县委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严守规矩防微杜渐若干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建立完善85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56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
(二)聚焦“四风”整治,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协助县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建立“纪委牵头、部门配合、媒体跟进、群众参与”的联动机制,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防节日腐败。结合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和信访举报,全县共查处“酒桌办公”、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突出问题34起,处理6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诫勉谈话18人,发出整改督办函7份,对7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查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3起,协助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深入推进“峨溪廉韵”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深度融合繁昌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开展廉政春联送万家、猜廉政灯谜等系列民俗活动,举办廉政主题“春谷讲堂”,拍摄廉洁微视频、制作主题漫画册,编订家规家训宣传手册,廉洁意识潜移默化,在峨溪两岸、春谷大地上营造出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氛围。
(三)聚焦惩治腐败,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新态势”。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08件(其中省委巡视移交141件),处置问题线索697件,立案205件,结案16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不松气、不歇脚的强烈信号。
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协调会议、分片联系、分析研判和审查团队“1+3”制度,划定7个片区,组建3个执纪审查骨干团队,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执纪审查工作新机制。深入推进“交叉审理”和“跟班审理”,有效化解镇级案件查审不分问题,把牢执纪质量“关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函询通知书、线索报告表、专项报告等文书、流程图59项,规范工作流程。开展纪律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和“回头看”,严把安全意识关、程序规范关、风险防范关、监督检查关、责任落实关、制度执行关。
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4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谈话函询522人次,占80.4%;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85人次,占13.1%;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5人次,占2.3%;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7人次,占4.2%。
(四)聚焦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成立“一办三组”专职巡察机构,组建72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和19人的巡察组组长库。制定《中共繁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繁昌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关于推进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出台《巡察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巡察工作回访制度》《巡察干部绩效评估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巡察与审计同步机制,相互借力、优势互补,增强工作合力。
完成17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共发现问题91个,移交问题线索50件,问题线索成案率达63%。着力发挥巡察治本作用,推动建立健全违规兼职取酬治理、标后监管和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等一批制度。开展巡察“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巩固监督成果。进一步推进“四用”制度升级建设,新升级制度82项。
(五)聚焦基层一线,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逐步深化
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运用审计成果,开展涉农惠民补贴专项监督检查,筛查救济救助、危房改造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问题线索,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0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起。借鉴市纪委督办方式,同步对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办,移交问题线索56件,立案5人,诫勉谈话9人。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新机制,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网络监督平台,发挥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健全村级纪检员队伍,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形成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合力。
(六)聚焦体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制定《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设立10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撤销19个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按期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选举监委主任、任命监委组成人员、挂牌成立监委等工作。围绕“纪法贯通、思想融通、情感互通”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面融合、深度融合。落实“三察三单”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专项督察问题整改。
(七)聚焦担当尽责,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青白瓷•党旗红”党建品牌,将政治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和“季度+年度”评价机制,开展“双点评、双约谈”,举办纪检干部论坛,组织赴浙大培训,开展工作创新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切实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将巡视反馈的4大类11个方面问题进行细化,拟定43项整改措施,推动制定和修改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评价、执纪审查团队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等6项制度,编制《监督执纪工作手册》,汇编全县查处的违规设立“小金库”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四个自信”、“四个意识”没有真正树立筑牢,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加强政治建设任重道远;少数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化、组织松散、纪律松弛,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四风”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作风建设仍需继续加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惩治“微腐败”仍须发力。极少数纪检监察组织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不完善;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还不够全面准确。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保证。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字当头,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落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充分发挥全程纪实网络平台作用,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按季量化,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对镇纪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
(二)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主要力量和精力向审查调查倾斜,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行动”,加大排查、研判和处置力度,凸显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坚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招标采购、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遏制作用。坚持扩面提质、全面覆盖,不仅要对全体党员执纪监督,还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监察,持续强化震慑效应。继续打造执纪审查骨干团队,推行审查调查工作评估机制,建立个人执纪执法档案,从工作效能、社会影响、安全纪律等多维度进行评价。建立县级审理人才库,统筹开展“交叉联审”,提升办案质量。加强警示教育,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运用好纪律处分决定送达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和忏悔书“三会一书”,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砥砺锋芒,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按照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压茬推进巡察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做到政治巡察深、发现问题准、分析问题透、整改问题实。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既要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创新巡察方式方法,适时开展涉农惠民项目资金“县直+镇+村居”专项巡察;进一步完善巡察与审计同步机制。强化巡察队伍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加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对“两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共性问题分析研判,建立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推动标本兼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四)持之以恒,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私车公养、“一桌餐”、将吃喝转移到企业食堂等顶风违纪行为,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将纠正“四风”覆盖到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严厉整治为官不为、消极懈怠、不愿担责、自由散漫、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五)探索实践,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人员深度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六)深挖细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小型涉农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从源头入手,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主动出击,采取“督办+曝光”形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一个类型一个类型起底,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突破,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厘清,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双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完善提高、增强实效。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不断强化担当精神。坚守党性原则,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
不断筑牢纪律观念。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一以贯之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加强自我约束,时刻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加大纪检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组织开展“纪法贯通”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状况,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认真学习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