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繁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2-31 15:28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0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繁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0月1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开区党工委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围绕4个方面15个问题,坚持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制定整改措施51条,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办法24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41.31万元。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7人。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党工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全力抓紧抓细抓实。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任务,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党工委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7次,召集相关部门调度推进整改工作26次,专题向县委巡察办汇报5次,同时主动与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党工委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认真分析,既看问题、更挖根源,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繁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新制定制度17项,修订完善制度7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薄弱”问题

(1)针对“党工委领导班子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繁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厘清并认真落实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工委会议18次,研究党建工作48项。制定基层党建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建立约谈机制,规范下辖党组织组织生活。完成新合村党总支“三会一课”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开展“回头看”。

(2)针对“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完善了《繁昌经济开发区网格化企业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党工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网格长)、服务专员三级服务架构,整改期间累计办理涉企服务事项200余项。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维修管理办法》,组织修缮厂房3200㎡,投入资金23.15万元。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立市政设施维护保养长效机制,提前完成主干道维修工程,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1)针对“债务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新元建设有限公司反担保业务审核办理流程》,严格履行尽职调查、风险评估等程序,对反担保业务加强规范管理。对已发生担保责任代偿的企业,通过依法追偿、招商重组等方式进行处置,郎阳电缆并购中水电缆,天旭科创园盘活鑫泰光伏项目用地,龙业科创并购玉环汽配、科匠包装并购迎客松体育用品等。弘瑞包装、承路机械、诺日朗服饰等企业资产盘活工作正在依法推进。开发区总负债过高问题,主要原因是县建投公司对开发区征地拆迁等投入以借款形式体现,经开区与县建投公司多次对接制订还款计划,并在经开区税收所得中逐年偿还。

(2)针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繁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工委会议召开规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从严从细。对20家企业欠款进行全面梳理,收回5家企业欠款570.3万元,其他企业均已通过诉讼、发出律师函和企业制定还款计划等方式依法进行追缴。

3.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繁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繁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举办经开区大讲堂6期,开办主题教育线上课堂,开展理论知识宣讲39期。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举办读书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理论知识测试,党章党规、意识形态等理论知识学习扎实有效开展。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一名党工委委员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经开区及村居、园区骨干企业信息宣传员网格,宣传信息员队伍发展到33人,整改以来共上报各类信息368篇,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288篇。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阵地作用,开展戏曲进校园、防欺凌法律知识讲座、弘扬爱岗敬业精神道德讲堂等活动。依托经开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教育活动13余次,参与人数400余人。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整改期间提拔中层干部6名,均严格履行酝酿提名、民主推荐等程序,并书面征求纪工委意见。

(2)针对“党员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对5年以上未交流轮岗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完成交流,截至目前共交流轮岗干部8人。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经开区多数党支部不按期开展基层组织换届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对经开区各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未按期开展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换届。横山村党总支下属两个支部于2019年4月重新进行换届选举,并对换届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认真查阅换届资料,做好资料整理、完善和归档工作。

(2)针对“党员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员党性意识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党员培训,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8场。结合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把好入口关。完成276个党员户挂牌,注重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生工程建设、兴办公益事业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开展党费收缴情况自查,下辖38个党支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50757元。

(3)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邀请县委副书记、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上主题教育党课,县委党校讲师在主题教育报告会上作专题报告,县委先进事迹报告团作报告等,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经开区各级党组织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战“疫”正能量得到汇聚。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向机关、村居党组织通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7人。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1)针对“厉行节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繁昌经济开发区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分级审批、“五单合一”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和费用。纪工委对往年超标准接待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已对该问题作了结处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酒桌办公”专项督查,查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违纪人员5名。建立“酒桌办公”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严防“四风”反弹。

(2)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3年以来各类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追缴无依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30.06万元。规范津补贴发放程序,严格审批制度,杜绝无依据、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现象发生。

9.关于“环境整治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在认真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长兴圩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治理内容包括清淤、投放水生植物、安装曝气设施等,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芜湖水韵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同时实施完成污水管网修复改建二期,实现截污纳管。目前,长兴圩水系水质总体稳定,常年保持四类水水质标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多次抽查均符合环保要求。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专门听取纪工委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12月13日党工委会议认真研究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村居主要负责人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及有关局室工作人员20余人旁听鸠江区委原常委、副区长魏刚涉嫌严重违法问题庭审。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明确党政班子及各局室的廉政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7人。

11.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财务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繁昌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从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复核、审批等程序,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对涉企扶持政策兑现资金进行全面自查,巡察期间收回1家企业重复领取奖补资金,整改期间收回6家企业扶持资金。

(2)针对“大额现金滞留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大额现金滞留问题已完成核查,相关责任人已清退滞留期间银行同期利息600元,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发票未批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繁昌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多部门复核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发票未批入账等现象。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19年12月11日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

(4)针对“多头支付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经开区现有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注销账户3个。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坚决执行同一项目资金专户列支制度。

12.关于“车辆管理比较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维修、加油等审批程序,现有公务车辆全部实行“一车一卡”,杜绝私车公养现象。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两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公务车辆非工作时间全部按规定定点停放,杜绝公车私用现象。驾驶员用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已配合县纪委完成核查,作了结处理。

(四)履行主要职能方面

13.关于“招商领域问题严重”问题

(1)针对“对企业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补助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制订《繁昌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合同签约审批制度》《繁昌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繁昌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招引和政策兑现行为,强化后续监督管理。2013年以来兑现给企业的1.47亿元奖补资金,经2019年底审计部门专项审计调查,认定均系按照协议予以兑付。

(2)针对“虚假招商领取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项目投资不足奖励问题,分两次收回该项目用地共计219.92亩。对项目介绍人奖励问题,经审计部门专项审计调查,介绍人领取的招商补助、奖励符合县政府与介绍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对相关介绍人经催告后仍未按合同履约问题,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县政府的授权已与介绍人解除合同。对2015年原开发区、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商奖金进行追缴,累计清退奖金34.27万元。

14.关于“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1)针对“部分领导和经办人员不作为,土地出让金应收未收”问题

整改情况:对为企业垫付资金问题,已于2016年起诉该企业并追回欠款56.2万,其余欠款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针对“对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繁昌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切实堵塞工程建设管理的漏洞。纪工委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完成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垫付电费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临时用电报批、管理和电费收缴程序,建立“一企一表”台账。对欠费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下发催缴通知书46份,截至目前共收回电费101.18万元,涉及28家企业和4户个体户,剩余电费正在依法追缴中。

15.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比较严重”问题

(1)针对“工程项目虚假招标和拆标现象十分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项目标前、施工过程和标后结算管理,从严规范工程变更,扎紧制度“笼子”。纪工委完成对应招标未招标问题核查,已作了结处理。违规超合同结算的2个项目,相关企业已将超付资金53万元退回。

(2)针对“优亲厚友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繁昌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规范政策兑现行为,从制度上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对相关企业提前兑现奖补资金问题,按2013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已追缴利息6928元。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巡察整改不松劲。对已落实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努力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巡察整改的成果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7852972;通讯地址:中共繁昌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邮编:241204。


 

中共繁昌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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