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繁昌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13 11:17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8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巡察,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反馈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个大类42个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持续调度推进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受到诫勉谈话1人,开展约谈批评4人,提醒谈话7人,责成做出检查4人,追缴清退资金35.8888万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9项。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较弱

1.针对“计划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福彩公益金预算要求将结余资金上年未执行完成的项目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为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报经县财政局同意,对镇村推进慢的敬老院规范化提升、社区建设等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19年县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9个资金434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业资金240万元,占预算55%。2019年总预算执行率92%,其中养老服务业预算执行率96%。县殡仪馆场馆及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含火化炉环保设备采购安装和场馆修缮改造已全面完工。

2.针对“政令不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拒绝就任救助站副站长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约谈批评,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根据救灾减灾职能调整,经县编办批准,该同志已借调到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制订了《繁昌县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强化对民政系统职工的激励和约束。

3.针对“决而不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省、市民政部门“三定”方案,重新拟定上报了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2019年10月24日县编委会审定我局“三定”方案。2019年12月4日,县两办印发了《繁昌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9年12月上旬已布置落实。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针对“民生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请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同意,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采取招商引资方式盘活该资产。2020年8月由芜湖市康怡养老中心租用县福利院,依托繁昌慢谷的人文和山水资源,投资建设芜湖繁昌梅冲旅居养老中心。

2.针对“非低保对象享受低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多次向县政府请示,要求按政策将此类人员退出低保序列,另行保障到位。2019年12月2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明确此类人员逐步退出低保序列。低保金发放时间问题,我局按照《城乡低保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于每月5日前将资金发放表报县财政,同时我局提请财政局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3.针对“未按要求及时更新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机构改革后,该项工作职能已整体转隶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局致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1月15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函复已完成整改。

4.针对“打折扣、做选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收缴工会个人会费7842.54元。督促指导县殡仪馆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人员轮休,并结合殡葬行业特点科学合理地重排了节日、周末值班表,做到既确保服务保障到位,又杜绝人人加班。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

1.针对“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所属3个党支部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利用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集体学习等平台途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党员理论知识测试,提升全体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

2.针对“学习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督促各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开展集中研讨,做好学习转化。同时,完善好学习教育活动材料。

3.针对“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脱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派出工作组对殡仪馆开展了内部整顿,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谈话调研、民主测评、内外协调,及时对殡仪馆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组建成立了殡仪馆党支部。协调马坝派出所妥善处理职工与丧事一条龙经办人之间的打架事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安排县殡仪馆对擅自改装车辆、私自接运遗体等违规现象进行了调查摸排,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综合治理。

(四)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县民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邀请县委宣传部讲师组章洪波同志,对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教育。

2.针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从党委班子、支部委员等骨干抓起,完善《县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利用“爱党建”“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督促党员自学。自2019年7月以来已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开展理论知识测试3次,学习测试结果纳入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了《县民政局新闻发布会制度》,制定了《县民政局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加强对微信、QQ群日常管理,发挥意识形态阵地作用。落实县民政局业务信息系统管理员职责,建立了《繁昌县民政局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五)选人用人有偏差

1.针对“中层干部长期未交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4月下旬,经局党委研究,对县殡仪馆原馆长进行了岗位调整。组织开展了局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调查摸底,3名公务员中层干部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其他事业身份的中层干部除县殡仪馆1名副馆长因工作性质和事业编制身份特殊难以调整外,其余人员均未达到交流任职年限。

2.针对“违规聘用编外人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县殡仪馆与2010年经批准聘用的4名人员续签了劳动合同。9名临时工已全部清退。为保证县殡仪馆日常工作正常开展,请示县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解决用工紧缺问题,现已按县政府批复办理。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县民政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按照《繁昌县县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机构改革后,对内设股室负责人严格按程序考察任用,任命文件抄报至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备案。

(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缺失

1.针对“党支部(总支)换届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了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严格按程序规范支部换届工作。2019年度完成了机关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换届工作,完善相关资料。

2.针对“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委书记已为局机关及3个支部上党课4次。创新开展普通党员“上讲台谈初心讲党课”活动,3名普通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在机关党员大会上讲了党课。

3.针对“党员发展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2013年至2014年发展的2名党员进行了约谈批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责成他们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加强党建知识学习,严把党员发展工作审核关。

4.针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县民政局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经核实,6名未缴党费的党员,其中4人因机构改革已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其中2人(马跃煌、赵春富)已补交2018年党费,其余2人已致函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建议落实党费收缴管理。殡仪馆党支部张永贵同志、机关党支部方基权同志欠交党费已补交。

5.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好党委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完善落实整改清单。指导督促3个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

三、党的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针对“乱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自8月份起,停发县殡仪馆5名借出人员特岗补贴,并对2015年—2018年已发的特种行业补贴进行了全部清退,共清退26130元。

2.针对“变相发放福利待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2016年7月起,已纠正停发了县殡仪馆项目提成10%等额外支付的工作人员劳务费。

3.针对“下沉机关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重新修订了《繁昌县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坚决杜绝将机关费用下沉到二级机构支出。

4.针对“公车管理混乱、费用偏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繁昌县民政局二级机构公车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经清理,目前县殡仪馆所有车辆均实行一车一卡,2018年6月份后未发生现金充值加油卡现象。

(八)工作作风懒散、不严谨

1.针对“考勤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县民政局二级机构考勤制度(试行)》,局办公室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开展了效能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考勤检查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推进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完成了《繁昌县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2018-2030年)》,通过了专家评审,县规委会已批准。目前,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已确定在殡仪馆北侧,县政府成立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施工图及清单控制价已编制完成。县殡仪馆火化炉环保设备已安装完毕,并正常运行。

3.针对“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婚姻登记中心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婚姻法》等业务知识,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范业务办理行为;参加2019年8月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局社会事务股会同峨山镇对2018年该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查实湾店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没有误差,属统计口径问题。

(九)财经工作乱象环生

1.针对“超合同价付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2016年殡仪馆支付的2240元为采购遗体运送车隔热板费用,不在3号火化炉维修工程合同价支付范围内。此笔支出款项不属于超合同价付款。

2.针对“应收款长期不清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殡仪馆已对2名职工欠款(共3700元),进行了全面清收,并对2名欠款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虚开发票报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福彩中心根据上级要求,需向彩民提供茶水等服务,2018年所购茶叶供应商不能出具发票,故委托万春超市代开,造成报账数目与所购物品不相符。已责成县福彩中心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并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当事人已作深刻检查。

4.针对“未按规定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发放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发放基础性绩效40%,次月发放奖励性绩效30%,半年发放奖励性绩效20%,年底发放奖励性绩效10%。

5.针对“无依据支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执行力度,杜绝无依据支付行为。已对2015年度支付给马坝派出所的1万元安全维护费进行了清退,2015年3月份以后未发生无依据支付现象。

6.针对“违规支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多方联系,已与救助站综合楼项目承包公司法人代表操召军及项目负责人李名发对接,追回了当年违规支付的审计费6216元,并对当事人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

(十)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9年3月6日、8月29日、2020年9月,党委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讲了三次专题党课,部署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坚持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局党委书记对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一年套一年的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十一)纪检监督责任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民政局班子成员监督;节假日按要求对民政局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民政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准确处置。

四、履行主要工作职能方面

(十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多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清理县殡仪馆收费项目,对未经县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已停止收费。同时,参照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对应收费项目及其标准重新报请县物价部门审核审批,并公开公示。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对凤雅公墓违规建设销售大墓行为,约谈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凤雅公墓已停止建设、销售超大豪华墓,对未销售的进行拆除,补缴管理费30.5万元,承诺严格规范今后的建设、销售行为,主动接受县民政局监管。组织开展违规殡葬建设摸排,对各镇摸排上报的违规殡葬设施点,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逐一核实,发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各镇整改,对新港克里大墓进行了复绿。

(十三)对救灾款发放管理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责成新港镇、孙村镇对违规向敬老院拨付的救灾款项退回镇财政,与新港镇政府对新港镇民政办未按程序发放2014—2015年冬春救灾款一事进行了联合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当年的救灾款发放中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因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原由民政局承担的救灾减灾工作职能已整体转隶至应急管理局,我局已致函该局,建议其做好救灾款发放后续监管工作。应急管理局已回函将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程序做好救灾款发放监管工作。

(十四)孤儿收养及管理、保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责成县救助站建立完善对孤儿家庭日常走访制度,认真落实办理收养登记评估工作。2019年,县救助站开展孤儿家庭走访6次,局事务股办理了4名孤儿评估收养登记手续,自2019年10月份起,按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直至完成收养登记止。

(十五)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了全县民政办主任会议,布置了第十届村委会届中人员变动情况的摸排,建立了村委会届中人员变动报备制度,加强对村委会组成人员的动态管理。经摸排,全县共有22名村委会人员变动,县局分别发函指导督促所涉各镇依法补选补充到位。

(十六)福彩工作站社会隐患大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省福彩中心关于中福在线视频型彩票投注限额每人每天投注金额不得超过200元的规定,在大厅及投注机醒目位置粘贴提示语,大厅柜台对当天消费超过200元的彩民不得再行充值。同时通过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加装视频及监控等技防措施,保障中福在线服务大厅安全运营。

十七)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针对重点时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先后开展了开展了“两节”安全运营大检查、春节食品安全卫生检查、迎大庆保平安安全专项行动、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省级养老机构安全互查、市级养老行业安全互查等一系列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养老机构和所在镇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巡察整改以来,全县养老机构运营平稳,未发生安全事故。

下一步,民政局将始终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紧紧把握巡察整改与民政工作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转变、推动工作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作风改变。坚决扛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促进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7872543;邮政信箱:安徽省繁昌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政编码:241200;电子邮箱:1540241767@qq.com。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民政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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