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2019年8月26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2019年11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以“不贰过”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了整改措施59条,出台改革措施5项,开展专项治理2个,制定完善制度26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000元;开展谈心谈话89人次、集体谈心谈话1次、提醒谈话3人次;申请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位一体”。二是完善《中共繁昌县总工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繁昌县总工会党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除必要的学习环节外,每期指定1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发言,截止目前,专项研讨发言6次。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繁昌县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制定《繁昌县总工会会议记录规范》,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89人次,增强了凝聚力。四是补缴党费500元。2020年以来,区总工会共23名党员缴纳党费4310元。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芜湖市繁昌县总工会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党组书记抓意识形态,办公室抓具体工作。二是规范区总工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加讨论环节,力戒形式主义。三是利用繁昌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政策理论。四是对职工书屋、幸福驿站等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指导。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四)选人用人渠道不宽、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9月,区委组织部选派1位年轻干部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挂职副主席。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9年12月以来,区总工会党组研究讨论工会系统干部10人次,其中区总工会机关干部1人。三是2020年申请招录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五)党内组织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进行核查,对1名党组成员进行提醒。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廉政报告,对个人、家庭、亲属作出说明。三是注重请示报告,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四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2019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分别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机关党建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繁昌县总工会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利用“爱党建”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支部活动3次。二是制定《繁昌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繁昌县总工会党风廉政制度》《繁昌县总工会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七)公务接待存在违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4张餐饮菜单连号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制定《繁昌县总工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五单合一”和领导审批制度。二是对部分接待函无县领导签字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供相关材料。
(八)违规支付代收及培训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联系区税务局,区税务局将2017、2018年两期税务代征经费人员培训费转至区总工会账户。二是对多支付工作经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九)工程、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繁昌县总工会采购管理制度》,制定《繁昌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2019年12月以来,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次。二是对区总工会大楼维修施工过程中有关问题,聘请春谷审计事务所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审查核定。
(十)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未能彻底根除
整改情况:一是区总工会班子成员分4组带队深入7个镇(经开区)、8个村居和8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征求函100余份。二是开展繁昌县“百名工会干部进百家”活动。三是制定《繁昌县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繁昌县总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繁昌县总工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四是将开展活动未用完的书籍赠送给芜湖机械工程学院。
(十一)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中共繁昌县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繁昌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繁昌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运作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26项。二是开展机关效能暗访督查5次,对3人进行提醒。
(十二)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区总工会党组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首要位置,2019年12月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二是修订完善《繁昌县总工会机关效能建设》《繁昌县总工会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见效。三是开展“一岗双责”履职述职,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89人次。四是加强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2020年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现场指导6次。
四、履行主要工作职能方面
(十三)联系纽带、指导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安徽东帆律师事务所张绪勇为常年法律顾问。二是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暨学习贯彻《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和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三是区总工会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镇(经开区)、村居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座谈,走访单位23家。四是开展“小三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95个村居均通过“小三级”工会标准化建设。五是开展工会干部培训班等,提升工会干部履职能力。
(十四)工会会费未按规定收缴
整改情况:对工会会费未按规定收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我区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工作在四县中一直领先,每年都能超额完成省总下达的上解任务,且每年10%-15%递增。结合芜湖市及其他县的代收情况,一直以来企业工会经费按照40%部分收缴。
(十五)工会活动会员参与面小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创新工会活动形式。截止目前,举办或联合举办3D打印技能竞赛、电力服务技能竞赛、“安康杯”知识竞赛、全民健身徒步走、导游服务技能大赛、“富鑫杯”技能大赛、职工收藏品展、元旦文艺汇演、职工书法展、春联剪纸免费送、全县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等等。二是制定《繁昌县总工会微信平台工作管理办法》,利用繁昌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先后开展“五一”抢吧、“端午”抢吧、“庆国庆·迎中秋”抢吧。
(十六)职工帮扶、救助、服务等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繁昌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运作管理办法(暂行)》。二是对2015-2018年职工帮扶救助资金详细梳理,查摆问题1个,整改措施3项。三是联合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开展帮扶“三必查”。四是通过繁昌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以上为我会巡察反馈意见主要整改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对我会整改情况及整体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使我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向中共芜湖市繁昌区总工会党组反映,来信请寄:芜湖市繁昌区总工会(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路346号)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53-7861151;邮政编码:241200;电子邮箱:fcxzgh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