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指出,“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践行党的宗旨,树牢群众观点,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是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的坚实基础。
一、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切实化解改革发展中的矛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上级授权委托管理等,繁昌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方案》,对村级组织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汇编4大类43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涵盖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公共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廉政风险的事项。针对梳理的43项“小微权力”清单,逐项明确运行操作规范要求;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低保五保申请、危房改造、城乡医疗救助、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15幅。编制责任清单,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13项,牵头单位14个,这样既规定了村级基层组织“小微权力”公开内容,也明确了各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小微权力”公开平台建设
2017年,为全区95个村居建立“小微权力”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政策法规、村级党务信息、惠民补贴发放情况和“三资”管理信息等,每笔收支发票、签字审批过程等均在该平台进行公开,村民通过电脑、手机等均可登陆该平台进行实时在线监督,目前各村居已公开各类信息十余万条。2019年对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进行升级改版,增加访问量统计、“三资”分类、筛选、汇总等功能,印制“小微权力”宣传画,绘制监督流程图,群众微信扫码按流程图步骤操作即可登陆平台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群众“会监督”问题。全面公开区、镇纪委举报电话和邮箱,群众针对平台监督发现的问题,可一键举报到区、镇纪委,切实解决“能监督”的问题,目前平台访问量已达75万余人次。
三、强化“小微权力”监督问责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61个村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占比87.1%,281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占比68.2%,基层建设和村居治理中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凸显。通过案例分析发现,有的是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乱纪造成的,有的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有的是体制机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针对困扰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繁昌区纪委监委先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侵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惠民资金专项治理等,对低保五保、危房改造、高龄津贴等领域进行系统清理,向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5份,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3次。开展村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调研,推动清理取消村居证明事项38项,简化村居办事流程6项,减少村级考核事项2项等。严肃问责越线行为,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到位;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2017年以来,共查处基层“小微权力”突出问题17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