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1-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2人次

时间:2020-09-27 08:35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既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又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同时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保持和强化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20年1-9月,繁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9人次,同比下降27.4%,占比64.9%;第二种形态87人次,同比增加16%,占比27%;第三种形态8人次,同比增加33.3%,占比2.5%;第四种形态18人次,同比下降25%,占比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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