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书记要求,今天请你来参加这个约谈会议,主要是针对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多方面问题,请你谈一谈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及目前整改进展情况。”这是繁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为推动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对一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的一幕。
繁昌县委制定《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巡察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及两条贯彻要求,严格执行我县被市委巡察的单位党组(党委)出现被市委巡察办要求延期整改1个月,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经延期整改一个月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的,由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被县委巡察的单位党组(党委)参照执行,确保压紧压实被巡单位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繁昌县委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1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10个,整改完成率达99.1%,其中县委办、县审计局、县总工会等8家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各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376条,建章立制191个,追责问责27人次,出台改革措施27项,开展专项治理8个,挽回经济损失415.2万元。(崔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