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

时间:2020-08-14 07:49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的认真核查和信任,对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卸下了我的思想包袱,今后将严格执法,保护林业资源,积极解释政策,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这是繁昌县林业派出所一名干警在澄清会由衷地说道。
      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群众反映县林业派出所一名干警充当偷砍毛竹人的保护伞问题后。立即组织核查,经查问题反映不实予以了结。
      早谋划,建立激励机制。2019年7月,县纪委监委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印发了《繁昌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正名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谁办理、谁澄清”,履行澄清审批程序,可采取会议澄清、当面澄清、发函澄清等形式,重申了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进一步激励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适调整,巩固澄清效果。今年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要求,县纪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将澄清正名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分管副书记为任领导小组组长,信访举报部门负责牵头,设立基础台账。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承办部门和信访部门对办理结果先行协商,再邀请审理、案管部门共同研判澄清意见,经委领导审批后开展。目前已对2件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树立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的良好导向。(俞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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