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荻港镇高度重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建设工作,通过多种举措,切实将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是召开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会议,整合发挥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提升村、社区干部廉洁公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500份,提升“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知晓率、利用率和群众参与率。三是围绕“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建设,督促镇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完善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村级小微权力平台网络公开监督检查工作6次,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程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