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时间:2020-07-22 16:25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芜湖市繁昌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出)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此外,设有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市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区直纪检监察工委。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事宜;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地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上级部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地区)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镇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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