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繁昌县纪委监委坚持标准不减、力度不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善向好。2020年1月至6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党员领导干部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2人。
紧盯重要节点。紧抓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县纪委监委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单位食堂、招待所等内部场所、机关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七站八所等一线场所开展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累计派出检查组20个,检查“一桌餐”和内部食堂、抽查财务账目单位、倒查车辆痕迹等150余次。
坚持以案示警。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督促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身边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查摆,检视自身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为官不为、消极懈怠、不愿担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保”、落实“六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力行立改、全面整改,目前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共检视问题1340个,已整改完成1091个。
积极树立新风。上半年累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发放作风建设提示单30份,提醒其发挥“头雁作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率下,努力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积极通过繁昌纪检监察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节前提醒,认真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广泛开展节前廉政谈话300余人次,为干部划明纪律红线、筑牢思想防线,严防“节日病”,确保过“廉节”。(柳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