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于2019年5月17日至7月5日,对荻港镇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桃街社区开展巡察工作,并于2019年8月9日向荻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荻港镇党委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6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截至2020年4月15日,荻港镇制定整改措施121条,开展专项治理3个,被巡察四个村居制定完善制度47项,收缴违纪款15000元,对3人进行立案审查,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约谈7人次。
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理论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2019年8月份以来4个村、社区分别召开“两委”会议、党(总)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二是4个村、社区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测试,合格率百分之百,村(社区)“两委”成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明显增强。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短板。
(2)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理论学习,研究讨论扫黑除恶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4个村、社区“两委”干部思想认识显著提高。二是4个村、社区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3)政策掌握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会议,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二是利用了宣传栏、固定宣传展板、村村通广播、上门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相关资料收集归档。
(4)线索摸排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笔架村召开“两委”会议研究集体资源被侵占问题。向杨梅冲水库原承包人送达租赁合同到期告知书,要求其按期清空杨梅冲水库,原承包人积极处理杨梅冲水库的养殖设施,笔架村已于2019年12月收回承包权,已聘请评估公司开展资源评估。二是笔架村加大了辖区内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力度,积极开展辖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研判工作,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台账。
3.巡察整改成效有落差。
(5)这一轮被巡察的4个村、社区均没有对县委第九轮巡察杨湾村、赭圻村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也没有拿出具体整改举措;对查处的杨湾村、赭圻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没有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对照县委第九轮巡察杨湾村、赭圻村反馈意见和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二是4个村、社区以杨湾村、赭圻村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撰写个人心得体会24篇;组织开展观看《严重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个村、社区共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议15次,4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4.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6)班子团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笔架村制定村党总支会议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笔架村制定村“两委”班子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村党总支书记与村“两委”成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
(7)工作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召开支(总)委会议,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和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形成了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召开会议征求党员意见、建议,重新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两委”分工,查找工作短板,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8)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召开会议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提高廉洁思想认识。二是渡江村、笔架村组织“两委”干部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并撰写心得体会,推动以案促改。三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支委会、“两委”会上通报典型案例10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5.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9)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和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责任,4个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强化。二是4个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征求广大党员意见建议,重新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增强。
(10)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二是4个村、社区向镇党委、镇纪委报送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三是4个村、社区加强辖区内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共计8次,进一步增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
(11)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汇报党支(总)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二是4个村、社区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细化党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
6.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党(总)支会议明确党(总)支委员分工及职责,落实总支委成员联系党小组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记录由专人负责。二是4个村、社区制定《党(总)支部会议制度》,严肃会议纪律,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保管会议记录。
(13)党员表彰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渡江村制定《党员评优评先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明确对党员评优评先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严格规范评议制度。二是渡江村对拟受表彰对象开展审查,杜绝受到刑事、行政处罚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人员作为评优评先推报对象。
(14)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4个村、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芦南社区、桃街社区制定《党支部会议制度》,渡江村制定《党总支部会议制度》,笔架村制定《总支部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总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4个村、社区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材料等环节,党(总)支部书记对“两委”成员发言材料审核把关,严禁网络抄袭行为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会上“两委”成员认真进行自我剖析,会后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
7.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15)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二是4个村、社区深入推进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对党员发展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程序规范。4个村、社区对2014年5月以来发展的党员逐个排查,规范完善党员档案。
(16)党费收缴“无差别”化。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了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的思想自觉。二是4个村、社区重新核定2019年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7)党务、村务公开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制定《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村(居)党务公开内容、方式和时间等要求。二是4个村、社区及时上传“繁昌县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数据,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三是4个村、社区在辖区内公示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困难慰问等人员名单,做到“线上”在村(社区)先锋网、小微权力网络平台公示,“线下”在村(社区)组路口、人流集中区域集中公示,提高群众知晓率。
(18)党员活动日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渡江村、笔架村制定了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表,明确党员活动日主题,明确专人规范活动记录。二是渡江村、笔架村严格执行计划表,精心组织党员活动日12次,增强了党组织活动吸引力。
8.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19)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县镇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文件,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二是4个村、社区重新查阅换届资料,收集归档相关资料。三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收集归档等工作。
(20)材料收集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2014年9月笔架村进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于资料在新老办公地点之间来回搬运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导致换届资料遗失。二是笔架村制定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设立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21)换届纪律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4年渡江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用烟70条的问题,对时任党总支书记立案审查。二是渡江村制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报账员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报账员工作制度》。三是对渡江村8名干部(含自聘驾驶员)违规领取支部换届选举误工补助100元/人,共计800元,均已自觉清退并缴纳至荻港镇财政账户。
9.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
(22)决策环节形式化。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制定《党(总)支部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环节“两委”班子充分讨论,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健全。二是4个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两委讨论发言,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23)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明确重大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认真听取“两委”其他成员意见,会前充分听取党员和居民代表意见,规范决策程序。二是4个村、社区召开会议制定《“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民主决策、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24)“四议两公开”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笔架村2016年水利冬修配套工程和建造文明祭祀焚烧工程“四议两公开”材料均为后补材料,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4个村、社区制定《“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做到重大决策民主、过程透明、结果公开。三是4个村、社区每月在公开栏公开党务、村(居)务、财务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10.财务支出不规范。
(25)县委文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经站对渡江村、笔架村办公经费、交通费超支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对2018年多次超标准发放会议误工补助问题开展核实,不属于违规发放。三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召开“两委”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总额和支出标准。四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交通费在编在岗每年限额3000元/人标准,差旅费参照县镇有关文件,规定外出县城以外实行报告制,实报实销。
(26)违规大额借款。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9月30日,渡江村收回借给滨江农业资金。二是镇纪委对渡江村违规借款给安徽省滨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问题开展核实,该笔款项实为往来款,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三是渡江村制定《渡江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支出。
(27)违规报销应有个人承担的人情开支等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渡江村、笔架村、桃街社区违规报销的相关问题开展核实,镇农经站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4个村、社区严格执行荻港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8)违规核销应收款。
整改情况:一是笔架村制定了《笔架村财务管理制度》,“两委”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并按照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二是笔架村在镇农经站指导下召开会议,对核销村集体垫付的新农保资金应收款的行为进行纠正,将新农保垫付款作为应收款项。
(29)库存现金过大。
整改情况:渡江村制定《渡江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确保报销手续完整合规;渡江村制定计划,逐步消化库存现金。
(30)票据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4个村、社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做到报销手续完整合规。二是荻港镇组织4个村、社区开展三资财务管理培训会,提高了报账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11.“三资”管理混乱。
(31)集体资产资源被占用。
整改情况:一是笔架村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展摸排,对村集体的水面、田地、山林等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制作笔架村集体资源台账和集体资产台账。二是笔架村召开会议研究集体资源被侵占问题。向杨梅冲水库原承包人和西边河原承包人送达租赁合同到期告知书,2019年12月已收回承包权,并已聘请评估公司开展资源评估。
(32)资源发包显失公平。
整改情况:一是渡江村已收回三坝外套发包水面。二是渡江村已聘请安徽中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三坝外套开展资源评估。
(33)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桃街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停止支付桃冲农贸市场内管理费用。制定《桃街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社区财务支出。二是芦南社区召开居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对固定资产清点登记及赠送的增产进行重新估价,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查清型号、名称、规格如实登记造册,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2.低保、危房改造工作不实。
(34)违规享受城乡低保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后,镇民政办对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4人予以停发。镇党委给予芦南社区相关人员诫勉谈话。二是镇民政办开展自查自纠,笔架村、渡江村建立低保复核变动情况登记表,举一反三,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35)危房改造审核、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镇建设办对渡江村、笔架村的危房改造问题线索开展核实,责令笔架村、渡江村危房改造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渡江村明确专人负责危房改造资料整理归档。笔架村建立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台账,配合县镇对笔架村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开展入户鉴定核实。
13.涉农资金把关不严。
(36)超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整改情况:渡江村赵某某户已退还多领取的土地流转奖补资金。
(37)虚报种植面积。
整改情况:镇农经站对渡江村赵某某户申报小麦良种补贴的问题开展核实,2014年至2015年赵某某户种植的申报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相符。
14.工程管理混乱。
(38)工程资料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至2015年渡江村水利工程存在造假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2016年7月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渡江村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39)工程招投标、采购规定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渡江村、笔架村和桃街社区、芦南社区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开展核实,对时任渡江村经办人开展谈话提醒,责令时任渡江村党总支书记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笔架村制定《笔架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渡江村、笔架村分别制定《渡江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笔架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芦南社区召开“两委”会学习《繁昌县2017-2019年度政府集中目录及限款标准的通知》,村(社区)“两委”干部自觉遵守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的意识提高。
(40)工程款支付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对渡江村、笔架村未按合同约定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开展核实,经荻港镇镇村建设办核实:渡江村多支付毕拐组村庄道路工程、吴垅路一期工程的工程款不属实;笔架村2014年水利冬修项目秧田沟、西边河未施工仍支付工程款问题不属实。二是渡江村、笔架村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严禁发生超工程进度付款和预付工程等违规行为。
(41)干部及其亲属参与工程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干部将芦南社区办公楼维修、农贸市场零星工程指定给其亲属胡某某施工的问题线索不属实,但芦南社区集体研究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属实,镇党委给予时任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二是芦南社区制定并严格执行《芦南社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的招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杜绝腐败风险。
15.征地拆迁政策执行不到位。
(42)擅自提高补偿标准。
整改情况:经荻港镇镇国土所核实:大元旦铁矿土地复垦项目是2012年第一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总规模141亩(笔架村涉及46亩),施工时要将笔架村12亩山脊推平,笔架村村组提出补偿诉求,经协调,被推平的12亩山脊补偿标准3000元/亩,共计补偿36000元,该3000元/亩补偿费含青苗费和土地挖压补偿、树木、拆迁费、迁坟费和协调费等,笔架村未擅自提高补偿标准。
(43)骗取补偿款。
整改情况:镇纪委正在对桃街社区违规支付郑某某拆迁补偿款事宜开展核实。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
16.宗旨意识淡化。
(44)干部“机关化”。
整改情况:一是桃街社区召开会议,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二是桃街社区制定《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三是桃街社区每月将双休日值班表张贴在人员密集处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45)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渡江村、笔架村、芦南社区召开召开“两委”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重要论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提高。二是笔架村、渡江村、芦南社区制定《“两委”走访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村“两委”干部每月入户不少于10天,通过实地走访更准确的了解民情民意。
(46)干部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0月17日荻港镇法庭受理渡江村起诉原苏垅小学承租人,同年11月27日荻港镇法庭判决解除租赁协议。二是渡江村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原苏垅小学开展评估。
17.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执行不严。
(47)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操办个人喜宴。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笔架村党总支书记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违规操办个人喜宴等问题线索立案审查。二是笔架村召开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村干部廉洁意识。
(48)违规公款购买烟、酒。
整改情况:一是芦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已结清个人在超市赊欠的货款,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芦南社区规范社区办公用品及日用品购买,制定购买清单,经“两委”会议讨论后,统一到超市购买并开具发票。
(49)违规饮酒。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违规饮酒问题开展初核,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芦南社区召开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繁办﹝2015﹞40号)文件,制定《芦南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规定,“两委”干部工作期间在食堂安排伙食,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8.班子廉政意识淡薄。
(50)违规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对笔架村多次以白条入账的方式,违规预借工程款给施工单位的问题开展初核,对笔架村时任党总支书记立案审查;笔架村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对渡江村支付驾驶员辞退补偿款的问题开展核实,对多支付3000元已追缴到位。渡江村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三是桃街社区召开“两委”会议,经讨论决定对陶某某予以解聘。桃街社区制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51)套取合作社奖励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渡江村、笔架村以成立专业合作社名义套取荻港镇政府奖励资金的问题开展核实,镇纪委对时任村负责人立案审查。时任笔架村“两委”干部清退发放福利费用2500元。二是笔架村召开“两委”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村干部廉洁意识。
(52)虚列名目,套取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虚列名目、套取资金问题正在开展初核,对笔架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已立案审查。二是笔架村制定《劳务杂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渡江村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桃街社区制定《零星工程管理制度》;芦南社区制定《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误工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做好出勤记录,规范用工行为,杜绝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的行为。
19.干部违纪现象频发。
(53)巡察整改落实不实。
整改情况:笔架村村干部退缴4000元至镇财政,对时任村委会主任立案审查,其余相关人员因有问题线索正在初核。
(54)公款报销外出培训个人消费。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桃街社区、芦南社区公款报销外出培训个人消费的问题线索正在开展初核。二是芦南社区召开会议学习《繁昌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律清退。芦南社区制定《芦南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两委”干部严格约束自己,廉洁意识增强。
(55)虚报冒领各类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对虚报冒领各类补助资金问题正在初核。二是经初核,李某某2014年侵占村集体巩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线索不属实,对该问题线索初核了结。
(56)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
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笔架村书记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开展初核;二是对芦南社区以慰问计生贫困家庭名义分别给3名镇、社区干部亲属及2名居民组长亲属发放慰问金开展核实,3名镇、社区干部亲属已主动将领取的慰问金1500元退缴至镇财政,镇党委给予社区干部孙某某诫勉谈话,万某某批评教育;三是对芦南社区给4名不属于本社区户籍也不属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对象的干部亲属作为计生信息员发放补助的问题开展核实;四是已清退办理充值卡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指导检查,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将继续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效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推进荻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7352409;通讯地址:中共繁昌县荻港镇政府党政办;邮编:241202。
中共荻港镇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