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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组在督查时发现,你单位进行的农民工创业企业补贴现场审核工作中,部分企业未能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对此要引起足够重视……”。
4月15日,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向监督单位县人社局发出2020年第一份提醒建议函。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该组要求监督单位按时报送周工作开展情况,着力分析风险隐患,注意开展介入式督查,及时发送预警性函件。从一份建议入手,从一次提醒开始,发挥日常监督的效力,帮助监督单位履行好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