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芜湖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及《繁昌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繁昌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刘亚莉(女)、李静(女)、吴军、吴启章、汪纪富、俞霞(女)、章雷、强五洲为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