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多措并举,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12-12 15:28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2019年以来,繁昌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3件,处分党员干部102人,其中党纪处分92人,分别为党内警告66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开除党籍11人;政务(纪)处分9人,分别为警告4人、记过1人,降级(岗)2人、开除公职2人;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含金声胜、毛开亮);科级干部20人。

为了有效地将各类处分执行到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震慑作用,繁昌县纪委案件审理部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一是及时下达、送达、宣布处分决定。审理报告经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后,要求十日内下达处分决定,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被处分对象,并在相关会议上宣布,及时抄送组织、人社及主管部门。二是开展审批备案工作。处分决定执行完毕后,一律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登记表》、宣布处分的会议记录等执行材料进行备案。三是加强部门之间联系。对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主动与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沟通,将职级、工资等及时调整,使处分决定落到实处。四是监督检查及时到位。今年以来,繁昌县对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至2018年所办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重点做到“三查三看”: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情况,看处分决定书是否归入本人档案;二查年度考核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与考核等次评定挂钩;三查工资发放情况,看受处分人员的工资、级别变动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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