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魏某十几年的同事,今日看他在庭上忏悔痛哭,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正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步步被管理服务对象围猎,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为我日后的工作生活敲响了警钟……”,芜湖经开区负责投资促进业务的同志这样感慨道。
2019年10月22日,由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芜湖市鸠江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魏刚(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繁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市鸠江区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及各镇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
该案经芜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魏刚利用其担任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一局科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二局科长,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一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2539万元。因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