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9-20 09:57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4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6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县城市管理局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制定整改措施84条,完善制度14项,挽回经济损失242725.26元;党内警告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约谈提醒9人次,组织调整2人,6个方面31个问题均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作用弱化

一是严格落实《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有机统一。二是成立了党建工作指导组,指导组成员经常性深入联系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局属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均通过县委组织部的验收。三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繁昌县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责任单位或股室负责人提议,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的程序,确定党组会议研究议题。三是严格按照责任单位或股室负责人汇报,局分管领导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酝酿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再由全体班子成员表决的程序,形成会议决策意见。

3.“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出台了《关于印发<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小微工程招标采购及项目经费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为及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均逐一核查整改。

4.部分党组会议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一是严格按照《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由责任单位或股室负责人提议,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做到议题准备充分、酝酿成熟,方案可行,杜绝了不成熟、有争议的议题上会。二是严格落实工作周报告制度,跟踪督查党组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有效避免了“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安排专人重新核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还原了事情本来面貌,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5.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一是修订完善了《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组成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整合了人力资源,加强了效能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及时上报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备案。四是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强化举措,全力推进,保证上级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落实。五是安排专人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及时终止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励政策,制定了《繁昌县城乡垃圾一体化考核办法》,组织调整1人;督促相关责任人重新整理规范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资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严不实

一是严格按照局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三会一课”活动。二是集中重学《党的十九大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三是严格落实上级部署,扎实推进“讲严立”警示教育等专题活动,实现了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干部的党性意识得到增强。

2.局党组学习敷衍了事

一是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上级部署,及时学习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坚持由局党组成员领学,并结合实际组织交流讨论。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杜绝补签现象发生。

3.“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一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了周密计划、安排了专人负责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学习内容不少,重要环节不缺,活动成效明显。二是安排专人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责成4位同志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随意增设内设机构,科室职能界定不清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设置局机关内设机构,划定工作职能,配备工作人员,避免了职能交叉的问题。二是取消了局党组秘书岗位设置。

2.中层干部提拔程序不规范

一是修订了《繁昌县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规范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推行“人适其位”的轮岗交流制度,先后调整了16名同志的工作岗位。三是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要求,提拔1名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3.机关长期借用二级机构人员

一是制定人员招录计划,报请县人事部门审定。二是在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分步返还借用的二级机构人员,其中2018年已返还3名借用人员至局属二级机构工作。

4.聘用人员管理混乱

一是严格按照县级临聘人员招录办法,严把临聘人员入口关,其中2018年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了2名协管员、1名坐席员和6名环卫车辆驾驶员。二是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清理、清退自聘人员,减少聘用人数。三是局属二级机构均修订了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了管理机制,激发了临聘人员工作热情。

5.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一是顺利完成了局党总支及局属各党支部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结构,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其中局党总支书记及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均由局党组书记兼任;选举任用了2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和2名支部副书记。二是成立了党建工作指导组,经常性深入基层支部指导工作,督查基层支部规范运作,实现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一是出台了《关于印发<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小微工程招标采购及项目经费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范了财务审批和报销程序。二是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了纪律意识。三是对反馈内容进行逐项核查,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均清退。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修订完善了《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工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繁昌县城市管理局物品采购制度》和《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公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了单位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始终坚持审核、审批和财务人员多重把关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公车管理,车辆出车、加油、维修等事宜,实行统一安排和把关,确保了管控到位。四是对反馈内容进行逐项核查,违规发放福利费均清退。

3.“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工作流于形式

一是修订了《繁昌县城市管理局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等相关活动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发文审查、会议审批程序,推行“问效”机制,加强效能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城管系统“强转树”专项行动,树立城管队伍新形象。四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4.少数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追回了多支付的款项,并上缴至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三是在城管系统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和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压实干部工作作风。

5.部分执法队员责任意识不强

一是修订了《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工作问责机制,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分层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三是安排专人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形成书面处理报告。

6.机关作风慵懒散漫

一是免去了问题当事人的中层干部职务,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撰写书面检查材料。二是购置了指纹考勤机,实行指纹考勤,定期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三是结合主题活动开展,以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醒干部职工杜绝慵懒散漫行为发生。

7.领导干部有特权思想

一是原县监察局已对问题主要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并调离了城管系统;相关人员违纪款已足额上缴至县纪委。二是县城管执法大队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增强了纪律意识。三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加班补助发放。

8.在行政管理与执法方面存在优亲厚友现象

一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城管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与培训工作,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并逐项整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 “讲严立”等主题活动,精心谋划、认真准备,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实现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有深度、相互批评有力度。

2.党组日常监督不力

注重城管队伍的管理,强化警示教育,推行“问责”和约谈机制,确保党组监督有力。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共对8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户外广告管理混乱

一是主动与市城市管理局对接,借鉴周边县做法,制定了整改方案,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流程。二是开展了户外广告位摸排登记,确定专人负责户外广告管理档案,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对业务股室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部分经济损失。四是其余拖欠户外广告位出让费问题,均已启动司法程序,并按规定积极推进。

2.工程采购领域乱象丛生

一是出台了《关于印发<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小微工程招标采购及项目经费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二是组织集中学习招标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3.工程付款不规范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范工程招标、采购及费用支付流程。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核查整改,并对问题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4.“门前三包”考核现金兑付风险隐患大

一是自2018年3月份起,取消了“门前三包”考核项目。二是成立了核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门前三包”考核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核查,未发现错发错领、少发多领、多发少领等现象。三是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消除管控风险。

5.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一是责成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按规定程序,聘请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鑫盛市场摊点棚租金进行评估;经与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会商后,明确按评估价确定租赁费标准。二是报请县政府批准了《鑫盛市场摊点棚管理方案》。三是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与鑫盛市场服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督促鑫盛市场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补缴了摊点棚租赁费。

6.行政许可失范

责成县渣土所修订了《繁昌县城市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审批制度》,并严格按照《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4号)文件规定,规范建筑渣土处置费征收流程,主动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下属单位内控不规范

一是责成渣土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做到学法、知法和守法。二是县渣土所重新明确了财务负责人、审核人,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实现会计、审核、审批职权分离。

8.随意减少东门果菜市场和春谷路临时摊点群部分摊位租赁费用

一是全面核查东门果菜市场固定摊位费和春谷路临时摊点位费收取情况,建立了台账,规范了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了《摊位规范管理制度》,及时与经营者签订租赁合同,规范了租赁程序和收费行为。三是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主动公示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收取、上交摊位租赁费。四是及时公开摊位费收取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7917026; 联系地址:繁昌县城管局党组(繁昌县繁阳大道中路28号);电子邮箱:810427629@qq.com


中共繁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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