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开区纪工委吗?这里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经过审理,我们发现你们报来的王某某等人的违纪问题审查卷中有部分提取手续不完善,引用条款也不对,我们已标出问题所在,请你们尽快将案卷拿回去再修改一下。”这是发生在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与经开区纪工委结对交叉互审后的事,也是我审理的第一起违纪案件。
为进一步提升执纪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2019年开始县纪委监委实行“老带新”的审理模式,即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交叉互审,将6个乡镇及1个开发区与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一结对,开展交叉互审案件。
我是在成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后,才开始接触审理工作的,但我所在的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因其驻在单位特点,平时自办案件数量不多,所以对于我来说需要学习的关于审理的知识太多了,一切都等于是从零开始。对于案件审理,我就是一名“新兵”,不知道审理的流程和重点。组长带着我去案件审理室借了几本厚厚的卷宗,让我先把卷宗看透,熟悉案件审理的流程。当我翻开厚厚的卷宗时,才意识到想要把一个案件办理完结,原来需要付出这么多的努力,不仅要做好谈话笔录,还要收集各种证据,明确所依据的条例,这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付出很多辛勤的汗水。
“你按照之前的审理模式,试着审理经开区纪工委移送来的这三个案件吧。”组长笑着对我说,“党纪法规方面的规定比较多,短时间内不容易记住,通过实践操作能更快地掌握一些常用的知识。”当我看完几本卷宗后,自认为可以很轻松的开展审理,可是当我把审理好后的案卷交给审理室后,才认识到之前自己想法的肤浅。
“这些违纪事实有什么证据能够认定?为什么只有当事人一个人的笔录?其他人的笔录呢?这些证据材料是从哪里提取的?”审理室万主任开门见山,向我抛出一连串的问题。
“我看是经开区纪工委已经研究决定的,还会有错吗?”
“无论是违纪案件,还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审理是审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最后环节,承担着对案件程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的把关职能。我们要对案件负责,要对被审查调查人负责,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审理的所有案件都要经得起检验。”随着和万主任的交谈,我才真正理解审理工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细致的更多。
伴随着我第一次参与案件审理的实践,短短几个月时间,我对违纪案件的慎重性和审理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有了更深的感触。在纪委工作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让我产生了本领恐慌、知识恐慌,做一名合格的审理工作者不易。因为案件审理工作既要从大局着眼保证案件效率,又要从细微处着手保证案件质量。只有严格依规依纪,以认真负责、慎之又慎的态度把握好案件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才能确保案件审理工作质量,让每一件违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洪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