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荻港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荻港镇杨湾村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9-09 09:01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镇杨湾村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19年2月18日,县委巡察一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镇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杨湾村四个大方面14个大问题,细化为24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5条,开展专项治理2项,制订完善制度12项,追责问责6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一组向荻港镇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专题安排,并迅速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参加的巡察整改动员大会,提出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的要求,在全镇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有整改任务的镇党委委员和镇政府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相关责任部门和杨湾村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镇党委逐条进行研究,5次到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一组汇报整改方案,3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荻港镇杨湾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了每个问题整改的目标、措施和时限,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立行立改,推进反馈问题高效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

(1)党的建设意识不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及“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责任。二是加强村“两委”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2019年度“党员活动日”计划表,1-5月份开展先后党总支、党员承诺、民主测评等活动。三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按月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2)村党总支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不力,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二是以2016年杨湾村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村“两委”认真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7篇。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村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上报半年工作总结。

2.组织意识淡漠。

(3)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选举存在造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问题展开核实调查,制定《杨湾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操作,完成党总支、村委会及其他组织换届工作,“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制定村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党员评先评优、困难党员群众慰问制度。四是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党员发展不规范、不严格。

(4)存在个别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鉴定表没有加盖镇党委章,也没有县委组织部的意见批示。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二是参加村(居)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配合镇组织办认真村开展违规发展党员排查工作。

(二)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4.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格。

(5)未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杨湾村两委学习制度》,1-6月份开展6次集中学习。二是村党总支和下辖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三是组织村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参加镇纪委组织的培训2次。

(6)未严格执行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杨湾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并召开两委会学习。二是制定《杨湾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召开两委会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在以后工作中再次出现。三是镇政法委员就2015年以前冬修水利工程合同后补造假问题,对时任杨湾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5.工作纪律未严格执行。

(7)办公经费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出2016-2017年办公经费超支原因,严格总额控制,按照在编在岗村干部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执行办公经费管理。二是镇政法委员就杨湾村办公经费超标问题对杨湾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三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繁办〔2015〕40号)文件。四是制定《杨湾村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并开展学习。

(8)未能严格执行荻港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二是制定《杨湾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并开展学习,杜绝1000元以上的现金支付。三是在村务公开栏公开1-3月份财务。

(9)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二是制定《杨湾村财务审批制度》和《杨湾村交通费、差旅费报销制度》,从严格控制交通费费用。

(10)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镇社保所对杨湾村超范围、超标准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核实。二是组织村“两委”学习荻港镇《关于停止发放各类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杜绝违规发放各类补助。

(11)小工费数额较大,无详实的受雇出勤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镇农经站对杨湾村2016-2017年各类小工款进行核实,并指导杨湾村整改规范用工行为。二是制定《杨湾村零星用工制度》,规范村临时用工行为。

(12)对大额款项支出不是打卡发放而是现金直接支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二是制定《杨湾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并开展学习。三是参加报账员业务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未再发生1000元以上的现金支付。

6.集体资产管理不力,收益受损。

(13)集体水面承包金、老年活动中心租金没有按租赁协议或是村相关会议确定足额收取。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繁办〔2016〕21号)文件精神。二是对村集体水面、田地、山林进行集中清理,登记造册。三是完善村级集体资产出租程序。四是制定《杨湾村集体资源承包、出租管理程序》并进行学习。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7.存在公款大肆吃喝现象,村干部借处理村务之机外出用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4)2015年9月,其中以土地确权工作、循环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矛盾协调为由在县城缤纷大酒店消费6笔,共计7295元。2013-2015年该村发生大量业务招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繁办﹝2015﹞40号)文件精神。二是规范村干部工作误餐伙食费标准,1-6月份每人每月未突破600元。三是杨湾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对2013-2015年杨湾村招待费过高负有领导责任,镇党委给予其诫勉谈话。

8.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仍不到位。

(15)杨湾村原党总支书记自2012年8月起上下班和节假日个人经常使用村里的公务用车,且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荻港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制定《杨湾村差旅费、交通费管理制度》并开展学习,2016年财务审计整改后,村“两委”未发生“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二是1-4月份杨湾村交通费未突破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标准。三是镇党委给予杨湾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诫勉谈话。

(16)为在镇对村考核中取得较好名次,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送礼,后虚列开支进行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杨湾村财务管理办法》并开展学习,2016年财务审计整改后,村委会未再发生套取村集体资金现象。二是制定《杨湾村工作经费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报销费用真实,手续完整、合规。

(17)假借拆迁工作需要,从拆迁经费中两次报销他人在肥东某商场买鞋费用,共计1560元。

整改情况:制定《杨湾村工作经费报销制度》并开展学习,2016年财务审计整改后,村两委班子成员未再发生报销私人费用。镇纪委对假借拆迁工作需要,从拆迁经费中两次报销他人在肥东某商场买鞋费用开展核实,给予杨湾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诫勉谈话,对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9.财务管理混乱。

(18)代收代付款项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镇农经站指导杨湾村对代收代付款项时行清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专款专用手续,规范专项收支汇总。

(19)多渠道列支招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杨湾村财务管理制度》并开展学习。二是坚决执行村级“零招待”规定,镇农经站协助杨湾村整理出2013-2015年招待费,2015年11月份后杨湾村财务未出现招待费。规范村干部工作误餐伙食费标准,1-6月份每人每月未突破600元。

(20)工程未按项目设立明细账。

整改情况:一是杨湾村和镇农经站共同梳理2012-2015年工程项目补助款,并设立明细账。二是设立2019年1-6月份工程项目明细账。

10.工程项目管理失范。

(21)未严格执行招标规范,协商决定工程事宜。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繁办〔2016〕21号)文件精神。二是制定《杨湾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镇村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

(22)在冬修水利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塘口容量和清淤土方量双标准的规定,将没有达到一类和二类标准的工程项目按一、二类标准结算工程款。如2014年冬修水利工程苏村农科队塘,在验收资料上将清淤深度由1.2米改为1.3米,使其土方量达到2万方,工程款由补助5万元提高到补助1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杨湾村在2014年冬修水利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塘口容量和清淤土方量双标准规定的问题开展核实,镇党委分别给予村时任党总支书记诫勉谈话,镇水利站时任负责人和村时任分管负责人批评教育。二是制定《杨湾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并开展学习,严格执行县镇村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

(23)部分项目施工未订立正式合同。

整改情况:制定《杨湾村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和《杨湾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县镇村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

(24)决算审计未按规定进行。

整改情况:一是镇水利站对杨湾村4个单项超过10万元项目展开实实。二是制定《杨湾村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和《杨湾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县镇村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展巡察成效

下一步,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抓紧抓牢“两个责任”。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线,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二是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契机,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进荻港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7353990;通讯地址:中共繁昌县荻港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邮编:241202。


中共荻港镇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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