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落实“1+8+2”专项整治 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时间:2019-08-28 08:44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2018年7月,刘军受某房地产公司请托,帮助其就小区广告租金一事与某物业组织进行协调,协调成功后,刘军接受该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宴请,费用由房地产公司承担,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并退缴相关宴请费用……”,这是一份点名道姓、直指问题的通报。

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以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研究落实,严格对标对表省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各项要求,为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当好“传声筒”,及时部署到位。通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落实省委部署的“1+8+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治理的2个专项行动,实现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坚持责任明确到人、任务分解到单位。

架起“连心桥”,回应群众关切。继续聚焦“多、推、虚、浮”四类问题,对标“十戒十做”总体要求,重点查找在防范化解重点风险、污染防治、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领域突出问题,通过进一步细化优化集中整治措施,联合组织、司法等部门,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切实形成整治合力。

连上“扩音器”,传递问责强音。由领导班子带头,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协同发力,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坚持严肃问责、慎重问责,对于在专项整治中消极敷衍、虚假整改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共查处了10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党组织5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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