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繁昌县水务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8-01 08:42    来源:繁昌纪检监察网  

 

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2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2月2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县水务局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整改工作成效。共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开展专项治理4个,制定完善制度8项,清退相关违规款项;开展集体谈话2次,个别提醒谈话12人次。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持之以恒开展“三查三问”活动;二是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水利工程项目和配套资金;三是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学习,开展调研,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2.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县水务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19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支部制定相关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学习;二是利用网络云党课、网络公开课等新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党章》的学习;三是完善了《县水务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记录和奖惩制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全面学习,并开展专项测试和学习笔记检查。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基本知识概念混淆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三是对班子成员就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套问题进行集体谈话,规范撰写要求,做到查摆到位、实例支撑。

4.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必学范围,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二是开展专题会议,开展“形势与政策报告”,制定印发了《繁昌县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三是对涉及方案造假的制作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写出深刻的检讨书。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规范组织纪律和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要求实施到位;二是调查机关支部换届文件出现手写、人数不一致情况,印发《关于各党(总)支部开展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过程、严肃换届责任、确保换届质量;三是按要求核定党费,并按要求收缴到位,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1次。

6.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繁昌县水务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问题进行排查;三是加大干部队伍建设,2018年通过招考、选调引入、安置退役士官共计10人,2019年招考2人。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建设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四风”问题专项整改小组,对2013-2015年度违规发放的福利补贴进行梳理并全部予以退缴;二是对二级独立财政核算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检查,未发现变相发放福利现象;三是局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关系;四是加强对发票报销的管理,做到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及财务发给领导签字后进行报销,同时要求附上相关附件,杜绝违规报销。

8.水务局职工在江河水建公司“挂证取酬”。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江河水建公司问题整改小组,对涉及2013-2015挂证取酬问题进行调查并全额清退;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与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再一次进行清查,杜绝挂证行为。

9.“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报告”上报制度,全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情况;三是范接待行为,严格落实“五单合一”报销模式;四是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开展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加强用身边案件进行教育警示,开展节前廉洁提醒等工作;五是纪检派驻组主动参与“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落实“三重一大”报备制度。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

10.整改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上一轮巡察整改问题清查小组,对上一轮巡察不到位问题进行梳理核实;二是对上一轮未退缴的违纪款进行核实清缴,;三是开展财务检查工作,未发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11.巡察整改“灯下黑”。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上一轮巡察整改问题清查小组,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梳理核实;二是对机关及相关人员在上一轮巡察整改中未退缴的违规发放的福利待遇退缴到位。

12.整改不全面,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四种形态”,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财务负责人做深刻检查;二是邀请党校老师讲授专题党课,激发广大职工工作激情,增强责任担当;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发《繁昌县水务局加强财务支付管理的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五、被巡察单位履行主要职能方面

1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首创水务公司的行业指导,安排首创水务公司参加相关会议或培训,加强对窗口供水收费大厅检查,努力提升供水服务能力。二是按县水务局党委的要求,县供水公司党总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三是县政府办召集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就“一户一表”改造资金等相关问题进行会商。目前,按照专题会议要求,完成了群众征求意见、摸清底数、完善资金配比和支付途径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推进

14.懒政怠政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江河水建公司问题整改小组,完成对江河水建公司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工作;二是充实采砂管理人员,配置执法设备,依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长航公安、海事开展综合整治,重点查处长江非法涉砂船只,共立案查处13条涉砂船舶,对7条采砂船采砂设备进行了不同程度地拆除;三是加大对乡镇水利站工作人员及干部职工培训,共开展水行政执法及河长制培训1次,防汛知识及相关演练4次,培训600余人次,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后管护考核,发放建后管护资金96.33万元;四是加大水资源费收取力度,对因在线计量表出现问题的单位3开展对接,排除故障,对其取用水量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并按要求将水费征收到位。五是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制定《繁昌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细则》,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并在河长制总体评价试评估中得到上级认可,目前清四乱工作已基本完成。

15.“挂靠”投标现象普遍,标后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问题整改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相关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进行核查,未发现“挂靠”投标现象;二是联合相关单位印发了《繁昌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约谈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对新开工工程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约谈;三是对广域网考勤进行调查,经省水利厅考勤系统记录,当天项目经理考勤记录完整、合法有效。

16.专项资金不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项资金支付;二是将老水利员工作纳入行政人员预算中支付,已于2019年1月起退休水利员工资由水务局行政户经费(运转类)列支。

17.处理工程举报问题失当。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问题整改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二是加强相关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学习,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开展相关案例分析和培训。

18.管理缺位,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防汛仓库管理,委托安徽春谷会计事务所对县防汛仓库物资进行了盘点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制定《关于印发繁昌县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制度的通知》、加强安防体系建设,与中国移动签订“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协议”设置6处监控摄像头,24小时对仓库进行视频监控、规范看护人员,委托繁昌县繁苑水利工程管护有限公司进行仓库日常物业维护;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定《繁昌县水务局加强财务支付管理的规定》,规范支付程序、加强票据审核程序,按照要求规范票据报销程序、规范招待费报销,采用“五单合一”模式、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三是规范会议档案记录管理,实行末位表态制原则、对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及相关专题工作会议采用非活页本进行记录、规范档案管理,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整理、做到会议记录字迹清晰、准确,不得添加内容;四是严格考勤制度,制定《繁昌县水务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规范工作考勤、请假制度,购置指纹签到机,规范考勤,对因公不能及时考勤的做好记录,定期对考勤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与个人考核、职称评定挂钩。

以上为我局巡察反馈意见主要整改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我局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向繁昌县水务局党委反映,来信请寄:繁昌县水务局(繁昌县便民服务中心八楼)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53-7853149;邮政编码:241200;电子邮箱:fcxswj817@163.com。


中共繁昌县水务局委员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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