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做好审理谈话工作作为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方式,突出把握好“四关”,为提高审理工作质效打下扎实基础。
把好“事前准备关”。审理谈话前,审理组全面审阅案件材料,在充分掌握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情况、违纪事实内容、违纪证据材料、违纪使用条款以及本人认错态度的基础上形成阅卷笔录与审理意见,经室务会讨论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审理组履行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并进行审理谈话工作,确保违纪事实核实到位。
把好“党纪教育关”。谈话过程中,认真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权利。同时利用谈话契机开展教育引导,与被审查人讲党性、谈党纪,阐明其违纪的性质、适用条款和处分影响,让其主动审视自身行为,从思想上深处认识错误,发挥执纪工作治教并举的作用。
把握好“引导关怀关”。用有温度的谈话把批评教育的纪律力量化为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情理力量,用平实的话语真诚交流,营造既严肃又活泼的谈话氛围,引导被审查人知错悔错改错,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今后工作。
把好“谈话安全关”。向县纪委案管室严格执行谈话报批程序,全面检查谈话场所设施设备,确保录音录像可用,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履行被审查人安全交接手续,明确要求由基层纪委陪送被审查人到谈话场所,填写《被审查人谈话安全交接单》。同时时刻关注被审查人心理、身体状况,构筑全方位谈话安全防线。